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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名稱 研究助理(不定期契約人員)
徵才單位 長期照顧司
職系
職等
辦公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9樓
甄選名額 4
應徵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具有碩士學位者,並以社會學、社會工作、醫務管理、公共衛生、法律、長期照顧(護)、老人照顧、經濟、統計、資訊、財務、會計、企管、教育、大眾傳播或醫事相關科系所為限。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尤以社會學、社會工作、醫務管理、公共衛生、法律、長期照顧(護)、老人照顧、經濟、統計、資訊、財務、會計、企管、教育、大眾傳播或醫事相關科系,具中央或地方長照工作經驗為佳,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至少需具長期照顧LevelⅠ共同課程學習證書者)及一年工作經驗。
2、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
3、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以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歷、從事長期照顧相關領域研究或工作經驗者優先。
三、具工作積極、認真、細心、負責、配合度高、肯學習、積極性高,必要時配合加班或出差。
四、須熟諳word、powerpoint、excel等應用軟體,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五、英文聽說讀寫流利或經中高階檢定通過,尤佳。
六、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第1款及第11款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八、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擔任工作項目 職缺2名
一、辦理居家失能家庭醫師方案相關作業。
二、規劃地方政府辦理住宿式長期照顧機構品質管理相關作業。
三、辦理長照業務之地方衛生機關考評相關作業。
四、辦理長照2.0計畫資料彙整及分析。
五、辦理各類住宿機構相關計畫及輔導地方政府執行。
六、辦理全國性長照法人管理及輔導地方政府進行地方性法人管理。
七、辦理住宿長照機構布建相關計畫。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職缺1名
一、辦理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失智照護服務計畫相關事宜規劃、擬定及推動相關事宜。
二、辦理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費用審核作業之資料蒐集、整理與分析相關事宜。
三、辦理長期照顧發展基金預、決算編製、資料蒐集、整理、分析與管理相關事宜。
四、辦理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溝通宣導規劃、推動及成效檢討相關事宜。
五、辦理失智照護服務資訊系統建置規劃、擬訂及推動等事宜。
六、辦理失智政策綱領相關業務之推動及管制考核等事宜。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職缺1名
(一)居家式及社區式長期照顧服務規劃、擬定及推動相關事宜。
(二)原住民族地區長照服務及失能身障者服務規劃、擬定及推動相關事宜。
(三)縣市長期照顧服務業務輔導。
(四)一般性綜合業務相關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刊登日期 2024/10/09 ~ 2024/10/16
報名日期 2024/10/09 00:00 ~ 2024/10/16 23:59
甄選日期
附檔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3年10月1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部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本部得視應徵人員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月支報酬:新臺幣4萬4,280元。
五、進用日期:自報到日起。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02)8590-6226、謝小姐。
甄選結果 正取蔡○婕、方○如、林○昕、廖○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