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年度:115
案號:
一、補助項目:
訓練及活動費、專案計畫管理費
二、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115年1月30日
三、資格條件: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大專校院、全國性社會團體、財團法人
四、審查方式:
3位委員書面審查
五、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
新臺幣80萬元
六、全案預算金額概估:
不予公布
七、其他注意事項:
其他相關注意事項詳見徵求說明書。
相關注意事項詳見計畫說明書
聯絡人:孫緯玲
聯絡電話:(02)8590-6623
E-Mail:Sa101077@mohw.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