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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報導個別藥品短缺,食藥署已即時因應處理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12-02-24
  • 更新時間:112-02-24

有關媒體報導「竟有131種藥缺貨!醫師驚呼30年首見」一事,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日前接獲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提供缺藥品項時,已即刻清查各品項之供應及替代藥品資訊。經清查,多數品項於農曆春節前後即恢復正常供應,抑或有其他替代藥品可供使用,食藥署並將相關藥品之供應及替代藥品訂購資訊等,於春節前提供相關公協會知悉。

針對近期報導短缺的藥品品項,主要為已經過食藥署處理協調後,於「藥品供應資訊平台」所公布的品項。其中多項為輸入藥品,其短缺原因為國外生產供應問題所致,而造成全球缺貨,例如含Frangula及Sterculia成分瀉劑、Lansoprazole口溶錠等,食藥署已尋得替代藥品,並公布供臨床端參考。另針對近期因呼吸道疾病增加所需Amoxicillin單方抗生素等藥品,亦協調國產業者增加生產供應,以滿足臨床需求。對於國內確實有短缺疑慮的藥品,例如氧化鎂錠劑,食藥署已於111年12月核准專案製造,廠商自春節後已大量生產,後續將陸續分批供應,以緩解臨床端需求。

面臨國際疫情、俄烏戰爭、缺工等因素影響,藥品短缺為各國皆會面臨的議題。為強化藥品穩定供應機制,食藥署自101年起,即逐步健全我國藥品短缺處理機制,當接獲藥品短缺通報,立即進行臨床用藥評估,包括調查藥品供應狀態、評估替代藥品等,並將相關資訊公布於「藥品供應資訊平台」網站,供臨床端參考。截至目前,多數案件屬個別廠牌藥品短缺,仍有其他藥品可供替代。此外,藥事法亦於104年增訂第27-2條,以要求必要藥品許可證持有藥商,如有無法繼續製造、輸入或不足供應該藥品之虞時,應至少於6個月前向中央主管機關通報,以強化業者通報責任。

面對藥品供應議題,食藥署除主動調查臨床需求增加相關藥品的庫存、生產及供應情形,必要時協調增加生產及即早下訂原料藥,並持續鼓勵藥廠增加原料藥來源及儲備(至少6個月),並已多次協調及宣導,請藥商及藥廠優先供應藥品予社區藥局及基層診所,確保民眾用藥可近性及用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