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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消費者正確選用護唇膏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02-12-03
  • 更新時間:102-12-03
有關消費者報導「止『凍』市售護唇膏成分解析」乙文提及避免使用普遍卻差勁成分之唇膏,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呼籲消費者,化粧品是使用於正常健康肌膚上的產品,肌膚若有傷口應立即停用並就醫診治。且經查礦脂(Petrolatum)、桂皮酸鹽(Octinoate)、對羥基苯甲酸甲酯(Methylparaben)等成分在歐美日等國並未禁止使用於化粧品中。甚者精煉石蠟也可用於食品及口服藥品中,消費者無須過度擔心。
另有關化粧品訴求「天然」成分乙節,本署前已於11月11日以FDA器字第1021652805號,函請各地方衛生局加強查察市售化粧品標示「純天然」、「100%天然」等詞句,以遏止誇大不實之宣稱。另外化粧品出現「藥用」詞句,易引起消費者誤解,本署已納入化粧品衛生管理管理條例修法中,未來修法通過後,化粧品將不會出現「藥用」乙詞,以杜絕消費者之混淆。
TFDA提醒消費者選用化粧品時應選擇標示完整,避免購買來源不明、標示不清或過期產品,且儘量挑選化粧品的成分配方及功能訴求越簡單越好,才能確保產品使用安全。使用化粧品亦應保留原外包裝或說明書,避免丟棄,以便能隨時了解產品所載之相關資訊進而正確合理使用,進而保障消費自身之權益。
食品藥物管理署對於化粧品管理,一向均採取嚴格的上市產品安全監測措施,除繼續加強督導地方衛生機關取締不法化粧品外,亦請民眾協同監督檢舉非法,並可透過本署網頁〉便民專區〉為民服務信箱及消保服務專線02-2787-8080,以供民眾檢舉及諮詢。民眾如因購用的化粧品發現有不良品或不良反應發生時,可通報食品藥物管理署所建置的「全國化粧品不良品通報系統」,網址:http://cosmetic-recall.fda.gov.tw,通報專線:02-239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