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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衛生套邊境抽查檢驗作業6月1日起回歸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2-05-31
  • 更新時間:102-05-31
為落實藥物邊境把關工作,衛生署已於民國102年5月13日公告「輸入藥物邊境抽查檢驗辦法」,原列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品目之衛生套等產品,自民國102年6月1日起將回歸由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依上開辦法規定執行抽查檢驗,以防堵不安全藥物進入我國,保障民眾健康安全。
民國88年衛生署鑒於性行為開放導致愛滋病等性病氾濫,衛生套品質對於性病防治影響甚鉅,為確保國人健康,商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將衛生套列為應施檢驗商品,於衛生套進口時,執行抽查檢驗,合格後始得進口,以加強源頭管制,保障產品品質。
輸入藥物邊境抽查檢驗作業回歸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後,藥物邊境抽查檢驗一元化,不僅可加強輸入藥物之邊境管理,更使藥物管理機制更完善,有助於從生產源頭管控、上市前把關及上市後監督等三方面,落實藥物安全、效能及品質之把關,提升用藥安全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