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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失智症盛行率調查,我國65歲以上長者為4.97%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2-04-12
  • 更新時間:102-04-12
台灣失智症盛行率調查,我國65歲以上長者為4.97%
為因應高齡化社會失智人口快速增加,本署委託台灣失智症協會進行由民國100年至101年底的全國失智症盛行率調查,以隨機抽樣全台65歲以上人口資料,經專門訓練之訪員進行實地家戶訪視,以MMSE、AD-8及CDR等量表為工具,共訪查28,600戶,完成8,337份調查,完訪率29.15%,平均年齡為76.25歲,女性佔52%,男性佔48%。
我國65歲以上老年人20人中1人罹患失智症,與年齡有密切關係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2012)「失智症:公共衛生優先議題」顯示東亞地區60歲以上老年人口失智症盛行率為4.98%;我國20年前65歲以上老年人失智症盛行率為3.38%,共約5萬人。而本次調查發現,我國65歲以上長者輕度以上失智症患者共414人,其盛行率為4.97%,即65歲以上老年人20人中1人罹患失智症,推估全國65歲以上老年人罹患失智症者共近13萬人。
若依五歲年齡區分,65-69歲人口失智症盛行率為2.98%,70-74歲人口失智症盛行率為2.85%,75-79歲人口失智症盛行率為6.72%,80-84歲人口失智症盛行率為11.6%,85-89歲人口失智症盛行率為20.31%,90歲以上人口失智症盛行率為34.08%。

早期診斷、早期治療。輕微認知障礙及極輕度失智症盛行率分別為16.04%及3.17%
早期診斷與治療為延緩失智症發生之主要措施。故本次調查特別針對與失智症發生有密切關聯之輕微認知障礙(MCI),及極輕度失智症進行盛行率分析,結果顯示,我國65歲以上人口之輕微認知障礙盛行率為16.04%,極輕度失智症盛行率為3.17%(如附表),其中輕微認知障礙係採用MMSE及CDR量表,極輕度失智症則依據2011年美國老化研究所與失智症協會NIA-AA最新的診斷指引,以及早治療及進行介入措施,期減緩惡化並降低整體社會照護之成本。
失智症相關政策措施
因應老年及失智人口急速增加,本署規劃整合相關資源,發展多元社區式失智長照服務網絡,擬定長照服務網計畫,未來5年內將全國劃分區域,結合衛政資源,分別建置失智照護資源;資源規劃包含提供失智專區、專責機構、失智症日間照顧服務等,並持續培訓失智症之優質專業照護人力,將失智症防治之相關知識及其技能,納入長期照護專業人力培訓課程。
另長照十年計畫提供失智症家庭照顧者基本喘息服務,為協助照顧失能或失智民眾的家庭照顧者得以獲得必要休息與支持,由照管中心到宅評估,經評估為輕度、中度失能或失智個案之家庭照顧者,每年最高可獲得14天喘息服務;重度者則可獲得每年21天喘息服務之補助。
行政院衛生署呼籲民眾關心家中長者,及早診斷與治療可延緩失智症的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