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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保18週年新紀元 二代健保全民更好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2-03-01
  • 更新時間:102-03-01
二代健保已於102年1月1日正式上路,二代健保修正重點在於醫療給付與支付面會更有效率,除建立財務收支連動機制外,尚會導入醫療科技評估、以民眾健康為導向的支付制度、有效管理就醫行為等,讓健保資源配置更趨透明、健保資源使用更有效益。
二代健保尚有諸多方便民眾就醫之規劃,利用全民健保18週年之際,特別說明,供民眾參考。
二代健保有下列方便民眾就醫之規劃:
一、 二代健保強調應公開重要事務的資訊,重要會議的實錄、醫事服務機構的財務、品質報告以及病床數、病床使用情形、違規資訊等。藉由提供民眾實用的健保資訊,利於民眾就醫選擇。
二、 特約醫療院所應設置轉診櫃檯,提供保險對象適當之轉診就醫安排,辦理轉診作業時,應開立轉診單,安排轉診就醫日期與掛號。
三、 於符合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條件,可減免20%部分負擔;於山地離島地區就醫免除部分負擔。
四、 向保險對象收取應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費用,收取費用之標準、應公布於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網際網路及事前充分告知並簽立同意書等事項應予以規範。
五、 保險對象因出國或春節連續假日超過七日,於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十日內,始得憑原處方箋再次調劑。如預定出國、返回離島地區、為遠洋漁船船員出海作業、國際航線船舶船員出海服務或罕見疾病病人,得於領藥時出具切結文件,一次領取該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之總給藥量。
六、 病人於治療其他疾病入住醫院期間,於該醫院無設置透析治療服務下,得外出接受透析門診治療。
七、 長期服藥之慢性病人,有行動不便、已出海,為遠洋漁業作業或在國際航線航行之船舶上服務或經保險人認定之情形者,無法親自就醫時,經醫師認定或經受託人提供切結文件,以繼續領取相同方劑為限,醫師依其專業知識之判斷,確信可以掌握病情,再開給相同方劑。
未來工作重點除加強新制變革宣導,並於實施一段期間後,持續檢討相關措施,作為下一階段之改革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