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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與地方聯合查核全國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之大型油脂工廠結果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03-10-31
  • 更新時間:103-10-31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與地方衛生局自今(103)年10月13日至10月29日,已完成全國27家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之食用油脂工廠稽查,其中4家業者已停業(大統長基公司、強冠公司、正義公司、頂新公司屏東廠),其餘共稽查23家,1家為飼料工廠(大成長城公司永康二廠)、1家為自炸豬油自用(美芝城公司)。稽查範圍包括工廠進出貨、進口報驗資料、油品製程及食品衛生良好規範(GHP)。
本次行動至10月29日共出動183人次,查核時發現情形如附件,部分工廠內GHP方面有缺失,如:未落實食品添加物管理、作業區環境清潔度不佳、不同作業區未有效區隔等,相關缺失部分,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已令業者限期改善,限期內未改善者,依食安法第44條處辦。
食藥署重申,輸入食品報驗應誠實申報產品有關資訊,另今(103)年10月31日前已辦理工廠登記之食用油脂製造業、加工業,以及已辦理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之食用油脂輸入業需完成登錄,並做好自主管理。下游廠商要依主管機關公布違規產品品項,主動清查通報,違者經發現將予以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