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 facebook
  • line
  • twitter
  • 列印
  • 回上一頁

人工生殖補助政策之回應說明

  • 資料來源:國民健康署
  • 建檔日期:103-09-04
  • 更新時間:103-09-04
今日報載某些民間團體對人工生殖補助政策有所質疑。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表示,規劃人工生殖補助方案,係為保障不孕夫妻生育權利,是在解決「不能生」的問題,而非解決因社會或經濟因素而「不敢生」之問題。目前不孕症並無相關支持團體,政府提供補助,就是希望降低其接受人工生殖的經濟障礙,支持他們追求幸福及建構完整家庭之夢想。少子女化可從「不能生」與「不敢生」兩方面討論,要一步步解決,經濟弱勢情況確實存在,是各單位要努力克服的。
國人不孕症比例約在10-15%,補助人工生殖是生育人權的一大步,長期以來鼓勵生育的諸多政策中,往往是針對可以生育的人給予獎勵;可是對於補助不孕夫妻生育,因社會有一些反對聲音,而少有對不孕夫妻相關照護措施,立法委員也一再表達民眾的心聲,希望對於不孕夫妻應該給予一定的支持。目前許多國家大多由政府補助試管嬰兒之人工生殖術,約可提高3至5成的使用率;我國人工生殖技術成熟,優於先進國家,依據101年統計資料顯示,台灣人工生殖植入週期活產率為31.6%,已較歐洲國家的平均數23.1%高。
關於孕婦產檢超音波檢查次數及產檢給付一節,國民健康署表示:現行於懷孕第20週提供1次產檢超音波,係依據國際實證的早期(24 週前)孕期超音波檢查能檢查出多胞胎、改善孕期估算,晚期(24 週之後)孕期常規超音波檢查在低風險或非特定族群,並不能帶給母親或胎兒好處;且WHO亦建議妊娠24週前,至少安排一次胎兒超音波檢查,以確認胎兒是否有結構異常;我國產檢超音波與加拿大及澳洲作法相同。另國民健康署業已規劃調高診察費,刻正進行行政流程,預計10月份公告實施方案。
除此之外,國民健康署為全面提升孕期照護品質,已推動並規劃多項提升孕期照護品質措施,包括:增加提供2次產前衛教評估與指導、規劃高風險孕產兒關懷追蹤、產前檢查B型肝炎標誌檢驗由第5次產檢前移至第1次、規劃提高產前遺傳診斷部分補助額度等措施。國民健康署期望透過政府的支持及醫療體系共同的努力,將人工生殖技術品質做好,減少生產併發症和新生兒相關的風險,並同時降低不孕夫妻的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