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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行政院強化食品安全措施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03-09-18
  • 更新時間:103-09-18
因應劣質油品事件,食品藥物管理署即刻落實行政院強化食品安全措施:
加重刑責罰鍰:已研擬修法提高罰則,將儘速啟動修法程序,解決一事二罰疑慮,迅速達成行政制裁,大幅提高罰鍰額度,全面提高刑度與罰金,以防堵違法者之僥倖心態。
提高檢舉獎金:於103年9月16日函請各縣市衛生局,整體評估現行食安事件對民眾所生危害,酌予提高檢舉獎金,此外,有鑑於近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研議修訂現行「檢舉違反食品衛生案件獎勵辦法」,提高重大案件之檢舉獎金,以鼓勵民眾勇於檢舉不法,並針對企業員工舉發案件之獎金加成,並持續透過適切管道或相關活動,多方宣導檢舉通報專線、檢舉獎金制度等,以落實鼓勵檢舉之目的。
中央檢舉專線:建置中央檢舉專線電話02-27878200,如接獲民眾檢舉電話,將依「民眾陳情暨檢舉處理作業程序」之相關表格,由專人錄案管理。
油品分流管制:國內油品業者分流管理,凡食品製造或加工業者皆不可使用飼料用油或工業用油,違者重罰。建立輸入油脂進口分流政策,於進口報單上填列進口產品之用途,加強邊境管控。訂定複合輸入規定,強化輸入油脂產品管理。
廢油回收管理: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訂定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於食品業者之管理基準部分,規範應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訂之廢棄物清理法及其相關法規之規定清除及處理。
落實三級品管:食用油脂製造業者於103年10月31日起實施強制自主檢驗制度,另大宗民生物資(澱粉、麵粉、糖、鹽、黃豆、小麥、玉米)製造業列入104年優先實施(一級品管)。將公告食品業者衛生安全管理驗證及委託驗證管理辦法,陸續公告應辦理第三方驗證之食品業別,104年1月1日起食用油脂製造業者衛生安全強制接受第三方驗證(二級品管)。成立食藥稽查戰隊,以杜絕黑心不法為目標,透過中央與地方合作機制,強化稽查量能,全面由源頭生產地或產製工廠加強稽查與檢驗(三級品管)。
食品追溯追蹤:食用油脂製造及輸入業者,於103年10月31日起實施食品追溯追蹤制度,另大宗民生物資(澱粉、麵粉、糖、鹽、黃豆、小麥、玉米)將於下一波陸續公告,於104年7月開始實施追溯追蹤制度。另將公告指定之業者使用電子發票,以利追溯追蹤及勾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