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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重申「美容醫學」屬「醫療行為」範疇

  • 資料來源:醫事司
  • 建檔日期:103-08-21
  • 更新時間:110-11-23

「美容醫學」係指由醫師透過醫學技術,如:手術、藥物、醫療器械、生物科技材料等,執行侵入性或低侵入性之醫療技術來改善身體外觀的醫療行為,而輔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因此,「美容醫學」屬「醫療行為」之範疇;又醫療本身存有不確定風險,更應由受過專業訓練之醫事人員本於高度管理之專門職業法規及「醫療法」相關規範執行,以確保民眾進行美容醫學處置之安全性。

衛生福利部向來極為重視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為完備民眾「知」的權利,業於103年6月26日以衛部醫字第1031664123號公告14項「美容醫學處置之同意書及說明書範本」,對於常見之美容手術之執行方法、併發症及後遺症發生機率及處理方法、風險及副作用等,公告於官網供民眾查詢,並刻正積極委請相關醫學會審認「美容醫學針劑注射處置同意書及說明書範本(草案)」,俟彙整相關醫學專業意見修正後,將於近期內公告,以利民眾選擇美容醫學處置時,有更明確的醫療資訊,落實民眾「知」的權利。

衛生福利部基於提升美容醫學品質,已委請「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自102年初,針對從事美容醫學之醫療機構執行「美容醫學品質認證」,截自今(103)年8月20日止計有38家醫療機構通過「美容醫學品質認證」,已公布於衛生福利部及醫策會網站。民眾在選擇美容醫學醫療機構時,建議優先選擇通過上開認證者,以獲得較完善的服務品質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