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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管制署回應「蛇毒血清救貓狗 竟須專案申請」相關報導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
  • 建檔日期:103-06-15
  • 更新時間:103-06-15
有關某報於6月15日報導「蛇毒血清救貓狗 竟須專案申請」一文,疾病管制署說明如下:
一、 全國每年約一千多人遭蛇吻,抗蛇毒血清使用主要依咬傷嚴重度,若症狀持續,可每隔一定時間給藥,直到症狀持續改善為止。依健保資料庫統計,抗蛇毒血清使用劑量為每人約2-3瓶甚至更多;惟抗蛇毒血清使用量逐年增多,目前該署年產能約5000瓶,依近5年實際供應年平均量約4768瓶,現況僅能達到人用供需平衡。
二、 該署生物製劑製造廠因無法符合國際GMP標準(PIC/S GMP)規定將於103年底停止製造,目前正處於委託單位準備製造階段,為降低抗蛇毒血清缺貨之風險,已調整製程儘可能增加產能,期能於103年底前滿足未來兩年所需的安全儲備量。
三、 該署抗蛇毒血清適用對象為人類,未曾針對動物進行安全性及有效性評估,可否供人類以外之其他動物使用,以及人用劑型、劑量使用於動物而產生代謝、毒性等安全考量,涉獸醫診療專業,加上抗蛇毒血清之動物需求量目前並無相關統計資料,無法評估驟然開放對國內市場之衝擊。
四、 至有關過期抗蛇毒血清可否開放動物使用,受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獸醫法、藥事法和動物保護相關法律等規範。因抗蛇毒血清為人用藥品,依藥事法第21條第6款規定,超過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者稱之為劣藥。依藥事法第85條規定,明知為劣藥而供應、運送、轉讓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台幣一萬元以下罰金。爰此,該署若提供過期抗蛇毒血清供使用,恐有觸法之嫌。
五、 基於重視動物生命,該署僅能在人用安全存量無虞下提供「抗鎖鏈蛇毒血清」和「抗百步蛇蛇毒血清」,惟「抗百步蛇蛇毒血清」非先前公告之「獸醫師專案申請人用藥品治療動物之暫行替代品項」,故無法供應。有關「人用抗蛇毒血清供獸醫院購買之供應原則及流程」公告,請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 或撥打國內免付費民眾疫情通報及關懷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