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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影響民眾就醫權益下,發展國際醫療及健康產業

  • 資料來源:醫事司
  • 建檔日期:103-05-30
  • 更新時間:103-05-30
在國內的醫療資源與就醫可近性已達一定程度後,應以更開放但謹慎的態度擴大與國際接軌,創新醫療服務模式,以保持醫療服務的持續進步與國際競爭力。但政府始終堅持優先照顧國人健康的信念,並於1995年全面實施全民健保後,讓民眾能享有國際肯定之優質醫療,並有很高的滿意度後,再來發展國際健康產業。
針對外界對自由經濟示範區納入國際醫療提出諸多疑慮,衛生福利部提出下列說明:
一、 示範區是想要留住想要出走的醫師
國內醫師人力之「五大皆空」現象已有明顯改善,目前規劃200床之專辦國際醫療機構,所需專任或兼任醫師最多100名,以目前42,000名醫師來說,比例相當少,影響十分有限,但為了避免排擠醫療資源的疑慮,採用下列二個措施:
(一) 沒有執業登記在自由經濟示範區國際醫療機構之本國醫師,不能在該區執行業務。
(二) 國內醫師報備支援時數含國內支援時數受限。
二、 國內醫院與國際知名醫療機構合作,醫療技術與國際同步
自由經濟示範區是由國內醫院與外國醫療機構合作設立醫院,外國醫師也能在自由經濟示範區執業,例如:像美國Johns Hopkins Hospital這種外國知名醫療機構來投資,將有優秀的醫事人力、技術及高端設備因而留在台灣,國內醫療機構透過與國內知名機構合作,可望精進技術及能力,進而打響台灣醫療機構之知名度,為免大眾疑慮,將會嚴格把關示範區數及醫療構家數。
三、 本部再次重申:示範區並未開放任何大陸、香港、澳門醫事人員執業。
四、本部再次重申:示範區不得使用健保就醫。
為顧及本國民眾就醫權益,條例第52條明訂「國際醫療機構,不得為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因此,國際健康產業園區內的所有醫療服務都不能與健保簽約,本國人如果到區內就醫也不得使用健保,不會瓜分健保資源。
五、自費醫療有其必要性,但國內醫療環境健全不會造成階級化
    健保涵蓋範圍不可能無上限,無法涵蓋之範圍透過自費差額給付予以補足需求,才不會讓經濟能力好的人佔用經濟能力不好的弱勢,因此自費醫療並非「階級化」,而是「差異化」。差異化的服務原來就存在於各行各業,過去數十年也已經存在於醫療服務(如病房差額、自費特材等),但不影響醫療的核心價值。
    國際醫療已自2007年提供服務,與健保及自費機制並存多年,由於對象不同且國外來台病人仍十分有限(多為健檢或醫美),並無階級化的問題。
  優質醫療是台灣的強項,政府優先以照顧國人為最重要的施政目標,當他國已經在布局國際醫療的同時,我們優先推動全民健康保險,並且透過醫療網的推動,讓全國民眾都能享受到低負擔高品質的醫療照護。此時,是我們積極發展國際醫療與健康產業的重要時機,待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通過之後,更期盼能結合國際知名的醫療機構與技術,讓台灣整體的服務與技術能再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