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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偕同地方政府衛生局主動查獲「三汫鹿兒島食品有限公司」使用 過期食品添加物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06-05-13
  • 更新時間:106-05-13

為確保網購食品之衛生安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於 106 年 5月 12 日會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至「三汫鹿兒島食品有限公司(木匠手作)」執行「網購人氣食品製造業者稽查專案」,進行登錄內容、食品添加物管理、產品標示合法性、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符合性等重點項目查核,主動查獲業者使用過期之食品添加物製售產品,已令業者停止販售及辦理下架回收,阻止違規產品流竄市面。

鑒於網購食品日漸盛行,食藥署會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至「三汫鹿兒 島食品有限公司(木匠手作)」執行「網購人氣食品製造業者稽查專案」,現場查獲業者使用過期之食品添加物「(香草香料(有效日期:106 年 3 月 23 日)」)製售於「荷包蛋布丁(保存期限 4 天)」及「滷肉飯布丁(保存期限 4 天)」等2 項產品,食藥署提醒消費者,若購買到生產日期為 106 年 3 月 24 至 5 月12 日之案內問題產品,應立即暫停食用。

查核現場亦見「德麥芒果醬」等 9 項逾期原料及食品添加物貯放於廠 區,並未於生產製造中使用。針對上述逾期「德麥芒果醬」及「香草香料」 等 10 項原料、食品添加物及其製成半成品、產品,現場予以封存數量共計62.83 公斤,而違規產品經查除以網購通路進行販售,另於業者所經營之 2 家門市銷售,衛生局已令業者停止販售及辦理下架回收,食藥署亦責成衛 生局依照消費者保護法妥適處理消費者權益。

食藥署表示「三汫鹿兒島食品有限公司(木匠手作)」使用逾期食品添加 物製售布丁產品,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5 條第 1 項第 8 款規定, 復依同法第 44 條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2 億元以下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 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 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食藥署呼籲業者應使用保存期限內之食品添加物及確實標示產品資 訊,並將持續督導衛生局全面將違規產品下架回收,依法嚴辦不法業者, 以維護消費大眾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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