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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將持續推動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措施,以防範親密關係性侵害事件發生

  • 資料來源:保護服務司
  • 建檔日期:106-05-05
  • 更新時間:106-05-09

兒少因身心發展尚未成熟,容易因自我保護能力不足而成為被害對象,又因為性侵害案件屬於密室犯罪,取證不易特性,確實需要在前端預防工作投入更多資源,避免孩子遭受傷害,對於不幸遭受傷害者,更需要提供一個友善包容的環境,讓被害人放心說出口,勇於求助,並且提供相關復原服務。

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顯示,105年度性侵害通報案件受暴人數計8,141人,其中18歲以下計5,214人占64%,其中熟識者性侵比率占74.6%,陌生人性侵比率僅佔2.28%,另23.12%為通報資訊不清楚,顯示兒少性侵害案件多為熟識者性侵害。進一步分析兩造關係分類,以親密伴侶關係占3成5居多,朋友關係為占2成6次之,另1成2是家屬關係,顯示國、高中生在探索、發展與異性交往的經驗,常因自我保護能力不足而被害,此外要特別注意的是12歲以下者是以家屬關係占3成7居多,也凸顯家庭內封閉的互動系統,缺少外控的監視力,讓家內性侵害案件更不易被覺察。因此,亟需強化未成年者的性教育及情感教育,以防範親密關係性侵害事件發生,並破除社會大眾對性侵害的迷思,加強兒少性侵害防治宣導,教導兒少瞭解身體界限,建立自我保護概念,增強民眾對於性侵害案件之敏感度與關注度。

衛生福利部表示,針對兒少性侵害案件,將持續推動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措施,結合學校教師於校園推廣,強化青少年族群性教育及情感教育,及早建立身體自主權及人際交往觀念、態度,以防範親密關係性侵害事件發生。另加強社會大眾破除對性侵害案件的迷思,避免苛責被害人,鼓勵民眾勇於求助。對於不幸遭受性侵害的兒少,除了由地方政府落實提供被害人緊急救援、就醫診療、驗傷及取得證據、緊急安置、心理治療、法律諮詢等保護扶助措施外,衛福部自今(106)年起補助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推動建置性侵害被害者創傷復原中心,提供被害人及其家屬專業的陪伴與協助。另針對兒少家內性侵害事件,除結合校園並透過電視、廣等多元管道加強兒少性侵害防治宣導,教導兒少瞭解身體界限,建立自我保護概念,增強民眾對於性侵害案件之敏感度與關注度外,並發展跨專業處理模式,結合警政、醫療、教育、司法等網絡,提供多元化的保護措施,司法偵審階段引進專業人士協助其進行詢(訊)問及專家證人協助,以協助被害人爭取司法正義。

衛生福利部進一步提醒,任何人與未滿16歲的人發生性行為,不論對方同意與否,都要負刑事責任,民眾小心別誤觸法律規定。萬一遭受性侵害可以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尋求各地的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專業人員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