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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爭取預算,結合地方資源,共同推動心理健康,守護國人心理健康

  • 資料來源:心理健康司
  • 建檔日期:106-04-21
  • 更新時間:113-04-18

為彰顯政府對心理健康工作之重視與支持,政府在進行組織改造的同時,於2013年7月23日成立衛生福利部,並設立專責單位負責「心理健康」業務,以制定、推動國家心理衛生政策,將相關之心理健康政策及措施融入公共衛生、醫療與福利體系。

世界衛生組織在2004年提出「No health without mental health」(沒有心理健康,就不算健康)的理念,正式宣示健康包括身體、心理健康,缺一不可。衛生福利部為全面提升國人心理健康,自2013 年開始執行「國民心理健康促進計畫」,今(2017)年亦持續辦理「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該計畫預計將維期5年至2021年12月為止。對於心理健康業務預算部分,衛福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表示,現行每年國民心理健康預算編列係以前一年額度作為編列的基準,另為因應國民對於心理健康需求,並呼應WHO「Mental health in all policy」理念,該司除將現有的衛生福利政策融入心理健康元素外,並商請全國22縣市政府編列心理衛生相關預算,以共同推動心理健康促進工作。明(2018)年衛福部將以零基預算方式來積極爭取更多心理健康促進預算,以透過其他財源挹注心理健康工作。

好的心理健康政策,應融入好的社福與身體健康政策。衛生福利部將持續依公共衛生三段預防之概念,持續擘劃全人、全程與全方位的心理健康政策及方案,以涵蓋心理健康促進、優化精神疾病照護、發展成癮防治服務、特殊族群處遇、強化心理健康基礎建設等五大面向,同時,強化民間團體共同參與認知,以提升民眾幸福正向能量,持續守護國人心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