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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緩實施茶葉中氟派瑞之殘留容許量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06-03-24
  • 更新時間:113-04-25

食藥署宣布3月15日公告茶葉中氟派瑞之殘留容許量乙事,暫緩實施。

    近日因公告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所生之爭議,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今(24)日下午特別邀集毒理學、毒物學、植物病理、食品科學、醫學領域等之相關專家學者召開會議,就本案所涉及之科學依據及審查程序進行研商。經專家會議檢視氟派瑞於茶葉之毒理、殘留試驗、殘留標準評估等資料,認為氟派瑞核可使用於茶樹符合國內法規及國際對於農藥登記之原則,且其殘留容許量之訂定符合國際標準訂定之原則。

    惟因近期各界意見反映,為了重視民意,加強溝通,減少不必要的誤解,食藥署3月15日公告茶葉中氟派瑞之殘留容許量乙事,暫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