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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公費醫師制度,充實偏鄉醫療照護

  • 資料來源:醫事司
  • 建檔日期:106-03-20
  • 更新時間:113-04-25

我國公費醫師培育制度始自民國64年,實施40餘年來共培育6,557名公費醫師,近5年分發至偏遠、離島地區之衛生所、本部醫院、支援山地巡迴醫療之教會醫院等機構服務之公費醫師共計399名,對於充實偏鄉地區之醫療人力具有重要貢獻。為使公費醫師培育制度更趨完善,衛生福利部於近期展開多項改革措施,期望使公費醫師能安心服務,投身偏遠地區提供民眾所需之醫療服務。

衛生福利部表示,公費醫師為國家重點栽培人才,對於每一位公費醫師之意見均非常重視,為使該制度更為健全,遂於105年12月邀請各界專家學者包括公費醫師代表,成立「公費醫師培育制度督導小組」,負責監督及改善公費醫師各項事務,如:

  1. 106年度擴大分發服務機構及醫院之缺額數,增加公費醫師選擇服務醫院之自由度。
  2. 研議修正轉分發服務醫院流程,使公費醫師可依其個人意願逕向衛福部提出轉院申請。
  3. 規劃於今(106)年度進行醫院缺額需求調查時,將同時要求提供薪資待遇、福利項目等內容,作為公費醫師選擇之參考,並落實保障公費醫師之福利待遇。
  4. 分發後醫院對於公費醫師如有不平等對待之情事,情節重大者,將不再分發公費醫師至該醫院。至於,公費醫師於服務階段如有任何問題,皆可向衛福部醫事司或醫福會(主管部立醫院)提出申訴。

對於105年辦理之新制公費醫學生,衛福部已經召開了2次座談會,與各校公費醫學生逐條就契約內容進行討論並獲共識,未來相關規範與制度之建立,亦將邀請學生代表參與,且將定期舉辦座談會,透過良好的溝通管道,減少公費生對於未來生涯的擔憂。

衛生福利部重申,公費醫師制度為國家重要政策,將與公費醫師攜手,共同打造完善的制度藍圖,讓公費醫師能安心貢獻偏鄉醫療,照顧最有需要的民眾,讓習醫的初衷,持續發光發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