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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遵勞基法精神,協助社福機構及團體永續經營

  •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
  • 建檔日期:106-03-09
  • 更新時間:113-04-25

社會福利機構及團體一向是政府推動完善社會福利的重要夥伴,自勞動基準法修正條文於105年12月21日公布後,其對於社會福利機構、團體所造成之照顧人力負荷、人事經費等相關衝擊,衛生福利部感同身受,惟政府基於確保服務品質、受照顧者及保障工作人員之權益與身心健康下,仍應遵守勞基法精神,因此,對於勞基法新制所造成機構、團體經營的影響,該部各項配套措施如下︰

一、積極辦理新制宣導座談,聽取、蒐集社會福利服務業反映的問題,持續和勞動部緊密溝通協調,讓民間團體有足夠的資源運作,並且符合法定勞動條件的要求。

二、長照2.0居家服務支付新制依勞基法新制寬列經費,調整居家照顧服務員用人成本之給付及支付標準。對於在給付及支付制度實施前,周六或周日雇主應給付照顧服務員之加班費差額,由衛生福利部予以專案補助。

三、考量本年度各項社會福利服務委託契約多於105年10月至12月間即將完成招標採購作業,對於來不及因應勞基法新制所增加之人事經費,將於3月期間按不同屬性之社會福利機構及團體邀請工程會及相關部會,協助地方政府及相關團體研商因應策略,討論內容包括已與地方政府簽訂契約之處理方式,共同檢視相關服務規範與補助標準。

衛生福利部強調,社福機構如同受照顧者的第二個家,其營運仍應符合設置標準,將持續瞭解實務運作問題,給予必要支持,協助社福機構及團體永續經營發展,同時打造友善員工的工作場域,確保弱勢人口群服務不中斷、不打折,達到三贏局面。

社會福利機構及團體一向是政府推動完善社會福利的重要夥伴,自勞動基準法修正條文於105年12月21日公布後,其對於社會福利機構、團體所造成之照顧人力負荷、人事經費等相關衝擊,衛生福利部感同身受,惟政府基於確保服務品質、受照顧者及保障工作人員之權益與身心健康下,仍應遵守勞基法精神,因此,對於勞基法新制所造成機構、團體經營的影響,該部各項配套措施如下︰

一、積極辦理新制宣導座談,聽取、蒐集社會福利服務業反映的問題,持續和勞動部緊密溝通協調,讓民間團體有足夠的資源運作,並且符合法定勞動條件的要求。

二、長照2.0居家服務支付新制依勞基法新制寬列經費,調整居家照顧服務員用人成本之給付及支付標準。對於在給付及支付制度實施前,周六或周日雇主應給付照顧服務員之加班費差額,由衛生福利部予以專案補助。

三、考量本年度各項社會福利服務委託契約多於105年10月至12月間即將完成招標採購作業,對於來不及因應勞基法新制所增加之人事經費,將於3月期間按不同屬性之社會福利機構及團體邀請工程會及相關部會,協助地方政府及相關團體研商因應策略,討論內容包括已與地方政府簽訂契約之處理方式,共同檢視相關服務規範與補助標準。

衛生福利部強調,社福機構如同受照顧者的第二個家,其營運仍應符合設置標準,將持續瞭解實務運作問題,給予必要支持,協助社福機構及團體永續經營發展,同時打造友善員工的工作場域,確保弱勢人口群服務不中斷、不打折,達到三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