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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大型活動安全管理與事故應變體制已逐步完備

  • 資料來源:公共關係室
  • 建檔日期:104-11-02
  • 更新時間:104-11-02
針對媒體指稱八仙樂園粉塵暴燃事件後,政府未檢討相關查核制度與防救災標準作業程序,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今(2)日表示,事件發生後,行政院長毛治國即指示內政部邀集專家學者、相關部會、縣市政府等進行研議,內政部將於今年12月前完成界定大型活動及納管範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於105年6月前完成大型活動安全管理範圍及違規裁處法制化(含許可、跨境管理等機制)。
孫發言人強調,內政部並已重新擬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要點」草案,將於近期內公布施行,希望未來在中央、地方與各方團體共同努力下,補足以往未規範民間場所辦理大型群眾活動不足的部分,並兼顧人民權益、多元活動等需求。
孫發言人表示,內政部在10月19日及10月27日分別召開研商「界定大型活動及管理方式」及「各項活動安全管理指導綱領」修正草案會議,並做出「提高法令位階」、「明定大型活動之範圍」、「採分級管理方式」及「增訂申請、審查之原則」等四項目標辦理之決議。
孫發言人進一步指出,「提高法令位階」是將原「各項活動安全管理指導綱領」提升為要點,提高行政管理強度;「明訂大型活動的範圍則是人數達1,000人以上且持續2小時的活動,即予管理;「採分級管理方式」是指1,000人以上、未達3,000人的活動採報備制,3,000人以上活動採許可制。
有關大型群聚活動、觀光遊樂業或各項賽事(如路跑、自行車等)的醫療體制,孫發言人表示,衛福部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及其相關法規,協助內政部、交通部觀光局、教育部體育署擬定各項活動安全管理指導綱領、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路跑活動參與者安全維護及權益保障應注意事項、辦理自行車活動應注意事項等規範,要求活動主辦單位於辦理活動時,應置有緊急救護計畫(包含救護站、救護人員、救護設備等),如有事件發生,於消防機關救護車未抵達之前,應有初步緊急救護作為。
孫發言人指出,有關大型群聚活動事故的緊急醫療作為,衛福部設有「區域緊急醫療應變中心」(REMOC),依「區域緊急醫療應變中心作業辦法」等標準作業程序,蒐集與掌握緊急傷病患動態追蹤、緊急醫療資源與評估醫療需求,協助醫療支援調度及相關醫療資源整合彙整及溝通等事項。
孫發言人表示,衛福部所屬REMOC平時監看區域內災害事故、掌握區域緊急醫療應變量能,辦理各項緊急醫療應變演訓、並適時汰舊換新醫院緊急醫療設備,以提升緊急醫療救護量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