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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7月22日「嚴謹執行日本食品輸入管理措施及食安評估」新聞稿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04-07-23
  • 更新時間:104-07-23
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有關7月22日發布之「嚴謹執行日本食品輸入管理措施及食安評估」新聞稿文字更正如下:

食品藥物管理署今(22)日說明,自100年日本地震造成福島核電廠事故,對福島、千葉、茨城、櫪木、群馬5縣產品採取暫停食品輸入查驗申請,其他日本地區產品則採加強輸入查驗輻射之管理措施,以確保輸臺食品之安全;迄今在邊境已檢測日本輸入食品逾7萬2千餘批,結果皆未有超標。有關今日媒體報導將解除對日本4縣產品輸入管制一事,食藥署澄清目前尚在評估中,無預定時程。
食藥署進一步說明,目前日本輸入產品邊境輻射檢測結果必須同時符合我國及日本之輻射容許量(國際間最嚴格),迄今該署在邊境對日本輸入食品進行輻射檢測已逾7萬2千餘批,在最嚴格之標準下,結果皆未超過我國及日本之輻射容許量。此外,因應今(104)年2月底起,陸續查獲日本食品偽標與產地申報不實案件,為加強日本輸入食品之產地申報管理,食藥署在今(104)年5月15日針對福島等五縣以外之42個都、道、府、縣之產品,要求輸入應檢附產地證明文件等強化輸入管理措施,實施迄今,已未再查獲產地申報不實案,亦沒有輻射檢測超過我國及日本標準之案例,加強管理措施之成效亦得以確認;日方亦自101年起持續與我國接洽希望我國調整對日本食品之輻射管制措施。
食藥署表示,偽標與申報不實案發生後,台日雙方積極方溝通,建立交流平台加強了雙邊實質互動,經雙方努力,也已取得日方提供之偽標與申報不實案相關參考訊息。此外,藉由此平台,臺日雙方也共同研商未來防杜不正當食品輸台方案,且亦討論洽簽MOU,未來更加強台日雙邊之食品安全合作。
食藥署強調,維護國人之食品安全與安心是政府之首要考量,食品安全相關管理措施,需要符合風險管理原則,也須參考國際規範與國際管理趨勢,並經過風險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