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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說明使用允成與誼興碳酸鎂(鈣)藥廠之後續處理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4-04-03
  • 更新時間:104-04-03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為釐清允成與誼興之碳酸鎂、碳酸鈣原料使用情形,已派員赴正長生、強生、人生及衛達等4家製藥廠進行機動性查核,釐清該些原料之來源及使用情形。涉及藥事法第21條規定,情節重大者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併科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金,另亦可依同法第57條規定停止藥品之製造,並處以新臺幣3萬至15萬元罰鍰。
經查,正長生藥廠涉案品項為健胃散(仍在效期內共10批)、強生藥廠涉案產品為爽保樂安胃腸藥(仍在效期內共10批),人生藥廠涉案產品為鄭杏泰胃達樂散(仍在效期內共4批)、凌宇化咳散(仍在效期內共2批)及胃散(仍在效期內共11批),衛達藥廠涉案產品為衛達樂胃如膠囊(仍在效期內共31批),涉案相關產品已責請廠商下架回收,剩餘原料並由轄區衛生局先行封存。食藥署已勒令涉案業者先行停止生產涉案產品,盡速進行調查與改善,經本署確認後始可恢復生產。本次事件涉案品項與藥廠將依據違反藥事法第21條及57條進行調查後查處。
因應該事件,食藥署將啟動全面性專案清查計畫,優先查核高風險藥廠,例如稽查歷史不佳者,使用碳酸鎂、碳酸鈣原料等之藥廠,若查獲不法,將立即要求下架回收,並依藥事法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