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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身障者安置轉介 地方政府已即時介入處理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4-04-03
  • 更新時間:104-04-03
有關今(3)日報載葉姓民眾出院遭家屬拒絕未受妥適安置乙事,衛生福利部表示,昨(2)日接獲相關訊息時,即刻與新竹縣政府社會處及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聯繫了解處理過程,並請新竹縣政府社會處協助妥適安置個案。新竹縣政府社會處及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於接獲通報後,已立即進行協調及處理個案安置相關事宜,並無不予處理情事。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表示,經向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及新竹縣政府社會處了解處理過程,葉姓民眾出院時,家屬未出面處理,新竹縣政府社會處於昨(2)日下午1時30分接獲教養院來電請求縣政府協助,新竹縣政府旋即聯繫相關單位,於下午3時協調禾馨護理之家安排床位,4時30分經新仁醫院對葉姓民眾完成健康評估後,於4時40分左右即進住該護理之家,葉姓民眾目前情況穩定,後續新竹縣政府會支付葉姓民眾相關費用,並將向法院申請監護或輔助宣告,以保障個案權益。另外113保護專線於下午12時30分左右接獲通報後,即聯繫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該中心人員即與現場工作人員電話聯繫,於了解葉姓民眾情況後,即指派社工前往,惟抵達現場時,個案已被載往新竹縣,社工乃與個案家屬會談,了解個案家庭狀況。
葉姓民眾自98年起即在新竹香園教養院接受照顧,今(104)年3月4日因肺炎導致吞嚥困難經轉往醫院接受治療,為使個案於出院後獲得妥善照顧,教養院與家屬溝通,經家屬同意於個案出院後,轉到護理之家接受照顧。家屬亦已先至護理之家預繳保證金,惟因後續未再確認入住事宜,致4月2日個案出院時無法即時入住而衍生安置問題。
社會及家庭署表示,目前國內有273所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提供身心障礙者生活照顧等服務。因應機構個案日漸老化或失能,常須提供更密集的服務人力。個案如須更具技術性之護理照護者,應評估轉介至護理之家。機構於個案轉銜過程,應尊重個案意願並以個案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同時應與地方政府、家屬充分溝通,務使個案獲得妥善照顧。社會及家庭署將就該個案處理過程進行檢討,並加強機構專業人員在職訓練,增進第一線工作人員協調溝通及即時處遇能力,以保障受服務對象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