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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說明:台灣並未進口中國生產之「Mina Lipstick」化粧品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04-02-06
  • 更新時間:104-02-06
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說明,我國並未進口經歐盟檢驗出含鎘(6%)之中國生產「Mina Lipstick」化粧品,食藥署呼籲消費者勿自行由國外、網路等通路購買該產品使用,以保障自身之健康與權益。
查重金屬「鎘」經人體吸收後,會影響人體健康,國際間包括歐盟、日本及中國大陸等均禁止「鎘」添加於化粧品中,我國亦將其列為化粧品之禁用成分,違反者,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7條之規定,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惟考量「鎘」可能存在於天然礦物成分中,經評估化粧品係使用於人體外部,且該成分非常不易經由皮膚吸收,對於化粧品製造過程中因技術上或使用原料等因素無法排除之自然殘留,我國規範不得超過20ppm,在此限量以下不致對人體產生影響,民眾無須擔心。
食藥署對於化粧品管理,一向均採取嚴格的上市產品安全監測措施,不定時於消費者知識服務網發布化粧品國內外安全警訊紅綠燈,並持續加強督導地方衛生機關取締不法化粧品,亦請民眾協同監督檢舉非法,民眾可透過食藥署網頁〉便民專區〉為民服務信箱及消保服務專線02-2787-8200檢舉及諮詢。民眾購買化粧品時發現有不良品,或使用時產生不良反應,可通報食藥署所建置的「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網址:http://qms.fda.gov.tw/tcbw/,通報專線:02-66251166轉6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