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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節採買食品,掌握三不原則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04-02-04
  • 更新時間:104-02-04
年節期間,歡送舊歲,賀迎新年,家人齊聚總是免不了準備及購買各式各樣的年菜及應節食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提醒民眾購買年節食品時,掌握「三不原則:標示不清楚不買、過白或過於鮮艷不買、有異味不買」原則。
民眾在購買密封完整包裝食品時,應先確認包裝外觀是否破損,並請注意產品上是否有明確標示內容物名稱、有效日期、廠商的名稱、地址、電話,以及原產地、營養標示等資訊。其中,營養標示還須標示出熱量及營養素含量,內容物雖然不需標示含量,但要從含量高的成分依序列出,民眾可從標示順序判斷出內容物成分含量的多寡。另亦須仔細確認產品是否在標示的有效期限內,並注意有效日期須以不褪色油墨打印,不能以標籤黏貼方式標示,且觀察有效日期是否有塗改痕跡。而有些食物則是添加亞硫酸鹽讓食物顏色較漂亮,以蝦米為例,因蝦米經乾燥置於常溫,顏色多會變成褐色,不肖業者常會添加過量亞硫酸鹽保色,若色澤太紅或太橘,有可能因過量使用亞硫酸鹽而導致二氧化硫超量。此外,若是食品聞起來有霉味、異味,或是香味過於濃郁,民眾應避免購買。
新的一年代表一個新的開始,民眾想過個快樂又健康的好年,食藥署提醒您正確選擇年節食品,才能提供您最前線的飲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