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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魚肉應慎選,避免誤食有毒河豚造成中毒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03-01-11
  • 更新時間:103-01-11
近日食品藥物管理署接獲二起民眾誤食有毒河豚造成中毒案件,一件是撿拾棄置的漁獲自行烹煮食用,另一件是自行捕撈漁獲後烹煮食用,食用後1小時內即發生麻痺等神經性症狀,所幸就醫後已無大礙。
臺灣海域中常發現的河豚種類約有30餘種,有些河豚的肝臟、卵巢、精巢、皮膚及腸等具有毒性(詳如附表),部分河豚之肌肉雖然無毒,但其內臟部位可能有毒,在料理的時候毒素很可能會污染到魚肉。河豚毒素屬於神經毒素,不會隨高溫烹煮而失去毒性,常見中毒症狀為唇舌發麻、手麻、腳麻、頭痛、眩暈、嘔吐,嚴重個案甚至出現呼吸麻痺、低血壓、心跳減慢等現象。目前河豚毒中毒並無解毒劑,僅能採支持療法,中毒嚴重者可能有生命危險。
河豚種類眾多,辨別不易,為確保自身飲食安全,民眾食用魚肉應慎選,避免誤食有毒河豚造成中毒。本署已彙整臺灣常見有毒河豚圖鑑與說明及相關案例,編印有「吃河豚、風險大–臺灣常見有毒河豚(魨)圖鑑手冊」,河豚毒素相關資料可至本署網頁業務專區 > 食品 > 餐飲衛生 > 2. 防治食品中毒專區 > 河豚毒素中毒宣導專區查詢(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2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