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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暨法規及行政措施優先檢視清單 發布記者會

  •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
  • 建檔日期:105-12-02
  • 更新時間:106-05-11

衛生福利部於今(2)日舉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暨法規及行政措施優先檢視清單發布記者會,希冀透過國際公約國內法化,強化我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並與國際接軌。另規劃於明(106)年10月邀請熟悉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事務之國際專家來臺審閱我國首次國家報告,期望透過國外經驗之分享,逐步達成落實身心障礙平權的目標。

衛福部表示,依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規定,我國應於今(105)年12月提出首次國家報告。自104年10月起,該部辦理58場報告撰擬培訓課程、7場次國家報告審查會議以及10場次進行網路直播的座談會,邀集相關政府單位、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等各界意見納入內容修正後,完成首次國家報告並於今日發布。此外,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行政院各部會及地方政府亦應依施行法規定,就各自主管與身心障礙者權益相關之法規及行政措施進行法規檢視,並自今年8月起邀請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共同召開4場次審認會議,確立共671條條文(計369部;92部法規、277個行政措施)須優先研議及修正,其中以「影響身心障礙者權益」、「涉及不當、歧視性文字」及「符合公約,使保障更臻完足」為主要推動修改之目標。

衛福部表示,我國首次國家報告係依據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國家報告準則撰寫,經由逐一檢視國內身心障礙者各個生活面向,統整生活、就醫、就業、教育與無障礙空間等實施情形。除了呈現身心障礙者權益現況,亦期能藉由過程中各界之參與,以公約精神為主軸共同檢視國內在維護身心障礙者人權上所做的努力與面臨之困境,朝向更完善之人權體系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