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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中央、地方、民間團體攜手合作 建構宜蘭在地化長照體系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5-10-12
  • 更新時間:106-05-11

行政院11日於宜蘭縣舉辦「長照十年計畫2.0」全國巡迴說明會,由行政院林萬億政務委員率衛福部呂寶靜次長等相關人員出席。林政委表示,「長照十年計畫2.0」已報行政院核定,接續將由中央與地方密切合作執行,除藉由全國巡迴說明會向各地方說明計畫內容外,並廣徵各地方意見,作為計畫修正的參考。 
林政委指出,行政院已成立長期照顧推動小組作為跨部會平臺,期盼宜蘭縣政府儘速成立推動小組,以利與中央對話或溝通;其次,為因應長照2.0服務對象增加、服務範圍擴大,請宜蘭縣政府儘速評估新增需求,並盤點現行提供服務的各種資源,藉此瞭解宜蘭的供需落差;此外,併請宜蘭縣政府擬定長照2.0短、中、長期計畫,以瞭解宜蘭人口老化速度、老人分布區域等情形,評估中央需要挹注的資源。 
林政委表示,推動長照2.0,必須配合活化當地閒置空間,包含廟宇、學校、教會及政府公共空間等;此外,長照是勞力密集的工作,第一線的居家服務、機構的照顧服務員,還有所需的護理、職能治療、營養、復健、社工等專業人力,雖無法於短時間內培養,但應盡可能達到人力就近在地服務的目標,希望讓年輕人、外籍配偶、中高齡、二度就業者以長照作為自己的事業。 
解決人力問題後,期盼能有更多長照服務單位轉型、擴大或新創,希望宜蘭縣政府與縣議會鬆綁相關地方法規命令、排除各種障礙,給予在地長照服務機構與團體必要的協助,行政院長期照顧推動小組可在土地分區使用、房舍取得、報帳系統簡化等議題上協助宜蘭縣政府,藉由中央與地方共同努力,建立宜蘭長期照顧的體系。 
針對機構式照顧服務議題,在長照1.0時即已將機構式的照顧納入服務項目,但因預算有限,只能以低收入與中低收入者為主,無法讓所有住在機構裏的失能老人都得到補助;長照2.0除了提高上述補助額度外,未來待財源穩定後再階段性評估以階梯式補助一般戶。這次長照服務法修正第22條,排除已依老人福利法等相關法規立案之小型機構登記成為法人,除了不得擴充床位、遷移之外,中小型照顧機構其實是可以擴大服務功能,譬如提供膳食、臨托、日照、接送服務、居家服務等,以利機構與社區結合,提供更多服務。 
針對給予家庭照顧者薪資或津貼的議題,世界各國皆無大規模實施案例,政府希望透過其他方式支持家庭照顧者,引進更多社區資源,包括居家服務、送餐等。同時,為因應外籍看護工每週例假,也鬆綁開放使用外籍看護工的家庭失能老人於外籍看護工放假時間使用居家服務。 
林政委表示,要建立宜蘭長照系統,除需要中央與地方政府密切合作外,更需要醫師、護理師等公會或其他團體共同攜手努力,長照2.0計畫將從今(105)年11月起開始推動試辦,期待未來長照系統建立後,出現更多富有創意的經營模式,帶動良性競爭,達成讓長照體系永續發展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