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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引進標靶藥物,嘉惠癌症病患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5-10-12
  • 更新時間:106-05-11

癌症長年高居國人十大死因之首,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分析民國100年至104年國人癌症醫療情形,以104年為例,當年因癌症就醫的病患人數為63萬9千人,醫療費用高達815億點,而且隨著精準醫療的治療趨勢,病患接受標靶藥物治療的比率正逐年上升。 
健保署分析發現,由於國內癌症病患日益增加,健保用於治療癌症病患的醫療費用,由民國100年的660億點增加到104年的815億點,依整體年平均成長率來看,癌症病患醫療支出成長5.4%、藥費成長6.6%、就醫病人數成長4.9%。 
健保署指出,過去5年,癌症治療的藥費由151.6億點增加至224.8億點,年平均成長率達10.4%。以104年為例,在所有癌症就醫病患中,有18.7萬人曾使用癌症治療藥品,占癌症病患全部藥品費用73%(如附表1)。 
健保署表示,如果進一步將癌症治療藥物分為標靶藥、化療藥、荷爾蒙藥及其他藥來看,104年健保支付標靶藥費約122.9億點(占全部癌症治療藥品費用54.7%)、化療藥約79.9億點(占35.6%)、荷爾蒙藥約17.4億點(占7.7%)、其他癌症治療藥約4.6億點(占2.0%)。 
值得一提的是,從過去5年間癌症治療用藥之間的消長,也可發現近年來隨著醫藥科技發展,癌症治療型態也隨之逐漸改變。例如標靶藥品的占率,從100年的42.5%增加至104年的54.7%,反之,傳統化療藥品則由48.5%逐年下降至35.6%,至於荷爾蒙及其他癌症治療藥品則是微幅成長。從整體年平均成長率來看,標靶藥品在5年間成長6.5%、傳統化療藥品則下降7.5% (如附表2)。 
此外,104年新增治療癌症之標靶藥物納入健保給付共有4個品項,包括用於治療晚期非小細胞癌的crizotinib(200毫克及250毫克)、治療轉移性成人黑色素瘤的vemurafenib、治療大腸直腸癌的regorafenib;另放寬pazopanib成分之藥品給付規定,也由原給付限定腎細胞癌,擴充到軟組織肉瘤。 
健保署表示,國人癌症發生率不斷攀升,且致死率居所有疾病之冠,顯示癌症醫療照護的重要性,站在照護癌症病人的立場及考量健保資源可負擔程度,該署將持續引進具有成本效益之新藥及放寬癌症用藥之給付條件,讓經過其他治療仍惡化的病人有多一線治療選擇,並減少民眾自費醫療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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