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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審查制度改革 公開具名提升品質

  •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
  • 建檔日期:105-07-11
  • 更新時間:105-07-11
健保開辦21年來,為使醫療資源合理使用,實施醫療費用審查與核刪被視為必要之惡。雖然,核刪結果有申復及爭議審議制度可供救濟,惟仍迭有因採匿名審查及專業見解差異而引發爭議與公開具名之訴求。為回應此訴求並提升審查品質,衛生福利部部長林奏延指示健保署本於「尊重專業對話,提升醫療品質」之原則,全盤檢討審查制度,歷經一個多月來的密集會議及廣徵各專科醫學會、審查醫師等之意見,今日提出重大改革方案,並擬採部分科別試辦公開具名方式,最快將於本年10月開始實施。

健保醫療費用專業審查之抽樣方式分為隨機抽樣及立意抽樣。隨機抽樣之核刪結果依比例回推擴大核減申報點數,立意抽樣則依特定條件進行抽審,核刪結果不回推。近來,部分醫師與立法院要求檢討具名審查制度以加重審查醫師之責任,並減少回推比例降低衝擊。健保署遂於6月初起陸續徵詢25個專科醫學會、醫院協會及西醫、牙醫及中醫三個醫師公會全聯會之意見,55%表示贊成具名公開、89%表達如實施具名仍願意繼續推薦審查醫師, 另一方面,健保署亦同時針對現任3000多名審查醫師進行意見調查,31%表達願意具名公開,而醫院總額部門達35%。此外,新北市醫師公會對其會員所進行之調查亦顯示,93%贊成具名公開,願意擔任具名審查者有42%,於醫院總額部門則達63%。

衛福部經多方徵詢意見及審慎評估後,規劃將對健保審查制度進行重大改革,擬先就醫院總額部門的審查作業,由同意公開具名審查之專科醫學會,包括婦產科、兒科、眼科、耳鼻喉科、神經科、精神科及復健科,推薦願意具名審查的醫師實施試辦,並同時採取下列配套措施:
1.審查作業絕對尊重專業自主,行政單位決不介入,包括審查醫師全由專科醫學會推薦。
2.由參與試辦之專科醫學會制訂各該專科一致之審查標準並公布周知。
3.核刪案件應檢附具體合理之核刪理由說明,並由第二位審查醫師確認後,共同公開具名。
4.減少隨機抽樣案件數使審查醫師具充分時間審查,並排除極端值與鮮少項目之核減回推,以減少核減之衝擊。
5.建置被核刪醫師可提出異議之VPN平台(虛擬私人網路Virtual Private Network),建立專業對話機制,藉以提升審查品質。
6.遇有特別爭議案件,由相關專科醫學會進行案例討論。

以上改革方案,將於健保署完成內部相關作業後上路,如經評估實施效果良好,再研議擴大全面辦理。至於西醫基層總額部門之審查作業,囿於本年度與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已有委託契約,健保署將與該會進一步討論採行方式及可行性。衛福部部長林奏延呼籲,期待專業審查醫師能秉持專業理性對話之審查精神,一起為改善醫療品質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