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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宣佈109年前所有聘僱醫師將納入勞基法保障

  • 資料來源:醫事司
  • 建檔日期:105-06-06
  • 更新時間:105-06-06
為全面保障醫師勞動權益,衛生福利部林奏延部長今天宣布,將推動於109年1月1日以前,將所有受僱醫師全部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並執行各項配套措施,改善醫師執業環境,提供民眾良好的醫療服務。

為達成109年以前將全體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衛福部已延攬各界專家、團體代表組成「醫師勞動權益保障推動小組」,下設「醫療政策」、「法規調適」、「人力資源」3分組,全面檢視醫師納入勞基法之問題。目前衛福部已提出多項配套措施,包括簡化醫院評鑑,將於6月中旬提出檢討報告,另研議開放醫院的型態,同時推動駐院主治醫師(Hospitalist)專科制度,以照顧住院病人,解決夜間假日醫師人力不足的問題。在人力補充方面,除了專科護理師以外,將同時研議推動醫師臨床助理制度,同時增加公費醫學生培育人數。另外,衛福部將落實分級醫療及轉診制度,同時檢討專科醫師訓練制度,建立以核心能力為導向之評量方式。

醫師納入勞基法,為攸關每位民眾的重要議題,基此,立法院特別於105年6月6日召開公聽會,邀集各界提出各種面向的寶貴意見,時程方面,多認為在人力配套完備的情形下,應儘速推動醫師納入勞基法,方式雖短期需以勞基法84條之1議定工時,但長期仍應逐步調降醫師工時,另對於女性醫師夜間值班、哺乳問題也應重視,由於工時規範將涉及健保給付,需納入勞動成本與風險概念,落實分級醫療,降低門住診使用率、以及因醫師工時限縮產生之急重症與偏鄉醫療影響之因應作為等問題,衛福部均將納入研議。

衛福部將依各界共識,完備配套措施,在民眾就醫可近性與醫療品質無虞的前提下,朝109年1月1日以前以一階段將全體受僱醫師同時納入勞基法之目標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