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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暖意! 向大愛捐贈者致敬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5-02-07
  • 更新時間:105-02-07
藝人孟庭麗女士近日因拍戲休克昏迷,經11天搶救病況仍未好轉,2月5日經台北榮民總醫院宣判腦死,最終經家屬同意後於2月6日進行器官捐贈遺愛人間,共計捐贈心臟、肝臟、胰臟、腎臟、眼角膜及骨胳,至少8位病人受惠。

另一名位於離島金門的46歲男子,因自發性顱內出血,由金門醫院於1月25日收治,因病況不佳,家屬雖然不捨,但仍願意捐出器官給等待中的病人,經國防部派出軍機協助於2月2日病人轉送回台,由台北榮民總醫院完成腦死判定後,於2月5日進行肝臟及腎臟之摘取及移植,共有3位病人受惠。

對此,衛生福利部表示,孟庭麗女士一生為演藝事業奮鬥,為民眾帶來許多歡樂,雖然不幸往逝,最終仍選擇發揮大愛捐贈可用器官,拯救需要救治的病人,令人深感敬佩。同時,也感謝所有器官捐贈的民眾,發揮利他大愛的精神,期望這些大愛精神能夠感染每位人民,讓愛永不止息,持續發揮生命無限價值。

回顧近幾年國內之器官捐贈結果顯示成效良好,民眾對於器官捐贈之認同及支持度亦大幅增加,每年屍體器官捐贈人數亦顯著成長,自101年193人提升至104年264人,成長率達36%。而衛生福利部近年推展器官移植政策亦不遺餘力,103年10月公布「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將器官分配原則法制化,同時納入「配偶及三親等內血親曾為死後器官捐贈者」之優位排序條件,提高具備該類條件之器官待移植者獲得器官受贈之機會,目前已有超過10位器官受贈者受惠。此外,為感念器官捐贈者及其家屬的無私奉獻,衛生福利部參考「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首次公布施行之日期,於去(104)年擇定6月19日為器官捐贈紀念日,讓每位器官捐贈者的愛心與勇氣不因時間的流逝而被遺忘,更希望能增加國內社會對器官捐贈者的尊重及無限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