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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食安聯稽持續掃蕩 地方落實執行稽查

  • 資料來源:行政院
  • 建檔日期:105-01-07
  • 更新時間:105-01-07
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今(7)日召開「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專案小組」第27次會議,今(105)年聯合稽查將加強液蛋與夜市攤商使用原料的查核檢驗,對液蛋製造業者所使用的生鮮蛋品來源、液蛋產品與製程衛生是否符合規範進行查核,後續並將追溯來源牧場的動物用藥管理,以維護國內液蛋供應鏈的衛生安全及保障消費者權益。
行政院表示,夜市聯稽將以「先訪視,續查核」方式,分階段推動執行。第1階段協請主責機關與地方政府規劃訪視全省夜市並加以輔導,同時建立稽查重點及查核原則;第2階段依蒐集資料查核夜市的衛生環境、廢食用油與廢棄物清理、及確認食材原料的源頭供應商等項目。第3階段則針對源頭供應商,依風險進行稽查及抽驗。
行政院進一步表示,藉由此次聯稽行動,掌握全國夜市現況,督促各地方政府因地制宜,重新檢視或制定攤販管理相關自治條例。由消費端溯源原料供應,循線找出未登錄或潛在違規的源頭食品業者,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
今日會議除討論「液蛋」與「夜市攤商及所使用原料(含源頭供應商查核)、食品相關廢棄物流向等」聯合稽查方向初步規劃,並檢討「澱粉及其製造場所」聯稽行動計畫執行成果及「104年度聯合稽查績效」。
行政院表示,104年聯稽小組共完成10波聯稽行動,包含「麵粉」、「鹽」、「茶葉及花茶類」、「早餐食材」、「包裝盛裝飲用水、加水站水及其水源」、「蛋品」、「水果」、「芽菜」、「預拌粉」及「澱粉」等,執行成果皆公布讓國人瞭解。
行政院指出,聯稽行動由中央統籌規劃,結合上、中、下游的系統性查核,勾稽比對跨機關資訊,研析及預判風險,將高風險食品業者納入稽查,並落實邊境分流查驗管理;並在每次聯稽行動過後檢討精進措施,以強化管理。以「蛋品」和「水果之農藥殘留檢驗」聯稽為例,農委會後續便推動「雞蛋溯源管理」及「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機制。
行政院表示,去(104)年11至12月聯合稽查「澱粉及其製造場所」的執行成果顯示,部分業者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或產品標示規定,已由主管機關要求限期改善。因澱粉使用範圍廣泛,仍持續列為專案查核重點項目,並加強監測澱粉產品。
行政院表示,食安聯稽小組經多次的跨部會聯合稽查行動,各權責機關已充分熟悉運作模式,並建立系統化聯合查核機制;未來將傳承經驗,由中央統籌規劃專案,督促地方落實執行,結合中央及地方的查察量能,由源頭遏止不法,防止食安問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