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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菜脯及蜜餞產品之後市場監測計畫成果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5-01-27
  • 更新時間:105-01-27
為確保民眾食用菜脯及蜜餞產品之衛生與安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於104年9至11月啟動「菜脯及蜜餞產品之後市場監測」計畫,以確保產品中所添加之食品添加物含量符合規定。本次專案計畫共計抽驗93件菜脯產品檢驗防腐劑;495件蜜餞產品檢驗防腐劑及甜味劑,其中14件產品(3件菜脯及11件蜜餞)不符規定,菜脯不合格率3.2%,蜜餞不合格率2.2%。針對不合格產品,抽驗衛生局已通知販售商及進貨端業者立即下架回收,並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辦。
食藥署統計本次計畫抽驗結果,3件菜脯產品係檢出苯甲酸含量超標, 11件蜜餞產品檢驗不合格,其中1件同時檢出環己基(代)磺醯胺酸及苯甲酸含量超標,9件蜜餞產品檢出環己基(代)磺醯胺酸含量超標,另有1件蜜餞產品檢出苯甲酸含量超標。
苯甲酸又稱「安息香酸」,環己基(代)磺醯胺酸又稱「甜精」,兩種皆為合法之食品添加物。苯甲酸可使用於糖漬果實及蘿蔔乾,添加至食品中可抑制微生物的生長,延長食品的保存期限,惟過量食入苯甲酸會引起腹瀉、胃痛、心跳快等症狀;環己基(代)磺醯胺酸可使用於蜜餞,其極易溶於水,廣泛應用於休閒飲料、甜點、加工蔬果等,惟大量攝入甜精會引起腎小管壞死、低血磷症及光敏感反應皮膚炎。食藥署提醒消費者,選購菜脯及蜜餞食品應選擇包裝完整、標示清楚之產品,且勿過量食用,並搭配足量水分的攝取,多食當季新鮮蔬果,以維護健康。
食藥署呼籲食品製造業者,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違反者依同法第47條第1項處新臺幣3-30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