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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食藥署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等單位查獲網路販賣含西藥成分之食品「Li Da DAIDAIHUA WEIGHT LOSS CAPSULE PLUS」等之說明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06-01-20
  • 更新時間:113-04-25

案係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臺北地檢署)接獲線報指出案內網路賣家利用臉書成立粉絲專頁販售不明藥品,經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下稱保七總隊)將「Li Da DAIDAIHUA WEIGHT LOSS CAPSULE PLUS」等產品送食藥署檢出含西藥成分,爰臺北地檢署指揮保七總隊於105年12月1日及106年1月12日會同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臺北市、新北市及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至該等網路賣家住家等處搜索,由保七總隊扣獲約1000盒相關證物,並為後續調查釐清違規情節。

    經食藥署檢驗:(一)「Li Da DAIDAIHUA WEIGHT LOSS CAPSULE PLUS」檢出含「Sibutramine」成分、「Li Da DAI DAI HUA」檢出含「Diclofenac」 及「Phenolphthalein」成分;(二)「美容院线速效减肥胶囊」檢出含「Sibutramine」及「Sildenafil」成分。

    依據藥事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屬禁藥,復依同法第82條規定,製造或輸入禁藥者,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及同法第83條規定,明知為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

    食藥署呼籲食品販賣業者應恪守相關規定,切勿販售違規產品,如經查獲,將依法嚴懲。食藥署亦提醒消費者應購買衛生可靠和信譽良好廠商的食品,勿購買食用標示不清、來路不明的食品,以免破財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