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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年節前全台食品物流業冷凍冷藏運輸車輛查核結果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6-01-11
  • 更新時間:106-05-02

年節將至,許多民眾會透過網路、便利商店及超市等通路選購年菜產品,產品經由冷凍冷藏物流車輛運送至消費者端。為確保運輸冷凍冷藏食品安全及業者是否依託運要求進行託運,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責成各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國內四大食品物流業者(統一速達股份有限公司、嘉里大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新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宅配通股份有限公司)之冷凍及冷藏運輸車輛加強查核,總計稽查96輛,合格94輛。

食藥署統計截至1月10日止,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就轄內食品物流業者冷藏冷凍運輸車輛進行查核,查核項目有車廂內部環境整潔、冷藏冷凍產品分區存放、溫度控管及紀錄等是否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總計查核96輛運輸車,94輛查核結果符合規定,有2輛運輸車須限期改正,限期改正原因為冷藏或冷凍產品混放、車廂溫度未達攝氏負18度等,其中1輛已複查合格,另1輛衛生局仍複查中(如附件)。針對不合格業者,衛生局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開立限期改正,並擇期前往複查,倘屆期不改正者,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至2億元罰鍰。

食藥署提醒冷凍食品應保持在攝氏負18度以下,冷藏食品應保持在攝氏7度以下凍結點以上,並避免儲藏溫度劇烈變化,食藥署亦於網站公布「低溫食品物流業者衛生安全宣導手冊」(網址:https://goo.gl/UCBJa7),可供所有低溫物流業者參考及依循,以確保運輸時食品之品質與衛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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