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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捐)助各縣市主辦精神醫療機構(每縣市至多2家;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至多1家),針對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辦理就醫評估、醫療轉介、追蹤訪視及社區外展照護等服務。

詳細資訊請見附件下載。

相關檔案

  1. 公告_116年度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畫
  2. 116年度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畫申請作業須知
  3. 116年度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畫申請作業須知
  4. 116年度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畫申請作業須知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心理健康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