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旨揭計畫如附件,可至本部網站公告訊息專區查閱。
二、申請資格:醫院評鑑合格且在有效期限內之醫院。
三、申請期限:自115年6月8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以郵戳日期為準)。
四、申請方式:申請單位應於115年6月30日前至本部「醫療事業環境永續資訊管理平台」完成填報及「公文函送」兩項程序。
若有任一程序缺漏或逾時,均視為申請程序未完成,本部將不予列入後續審核程 序。

公告事項:
一、旨揭計畫如附件,可至本部網站公告訊息專區查閱。
二、申請資格:醫院評鑑合格且在有效期限內之醫院。
三、申請期限:自115年6月8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以郵戳日期為準)。
四、申請方式:申請單位應於115年6月30日前至本部「醫療事業環境永續資訊管理平台」完成填報及「公文函送」兩項程序。
若有任一程序缺漏或逾時,均視為申請程序未完成,本部將不予列入後續審核程 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