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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旅遊史者,於入境日起應進行14日居家檢疫,期間不得外出,亦不得出境,並應提供詳實之聯絡資料及配合必要之關懷追蹤機制,自即日生效。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
  • 建檔日期:109-02-06
  • 更新時間:10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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