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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國民健康署人工生殖施行結果分析報告,在112年總計58,577個人工生殖治療週期當中,有386個使用捐贈精子、3,259個使用捐贈卵子。為協助不孕夫妻完成生兒育女願望,捐贈精卵制度提供重要支持,然捐贈精卵涉及醫療、倫理、法律與個人權益,若有意捐贈,事前應充分瞭解相關規定。

捐贈精卵5大常見問題

一、捐贈者是否有資格限制?

並非任何人有意願就能捐贈精子或卵子,捐贈者必須符合下列法定條件:

  • 年齡限制:男性20歲以上,未滿50歲;女性20歲以上,未滿40歲。
  • 健康狀況:捐贈者需先由獲得許可的人工生殖機構進行檢查與評估,確認適合捐贈。檢查及評估項目包括:生理及心理狀況、家族病史、傳染性疾病、有礙生育健康之遺傳性疾病等。
  • 次數限制:接受捐贈的夫妻一旦活產,捐贈者終身不能再次捐贈,即使捐贈的精子或卵子尚有剩餘,也必須銷毀不得繼續使用。只有在受贈夫妻進行人工生殖後未活產,沒有剩餘胚胎,受贈的精子或卵子也已經使用完畢,才能再次進行捐贈。

二、捐贈精卵會有報酬嗎?

我國《人工生殖法》明確規定捐贈精卵必須以無償方式,不得涉及買賣行為,以避免商業化及倫理爭議。但考量捐贈者在捐贈精卵的過程中的必要支出、工時損失或造成的身體不適,法律規範受贈夫妻在主管機關所定金額內,得委請人工生殖機構代為支付捐贈人營養費、檢查、醫療、工時損失及交通費用。目前規定標準為完成捐卵最高得支予新臺幣9萬9,000元;完成捐精程序最高得支予新臺幣8,000元。建議捐贈者在進行捐贈前,應詳細瞭解該機構代受贈夫妻支予之金額及方式,以免衍生爭議。

三、捐贈的精子或卵子可以「指定」給誰使用嗎?

我國對於捐贈精卵採匿名制度,捐贈者不得指定特定不孕夫妻使用其精子或卵子;受贈夫妻亦不得要求使用特定捐贈者之精子或卵子。且為了保障捐贈者與受贈夫妻的隱私,捐贈者與受贈夫妻不會得知彼此的身分資訊。即使基於醫療配對需求,人工生殖機構也僅能提供捐贈者的「種族、膚色、血型」等非識別資訊供受贈夫妻參考。

四、捐贈後反悔,可不可以把捐贈的精子或卵子要回來?

捐贈者捐贈精子或卵子後就不能要求返還。但若捐贈者日後經醫師診斷證實有生育功能障礙,可以請求返還「尚未被銷毀」的精子或卵子。

五、捐贈者和透過捐贈精卵所生子女間的關係?

經夫妻雙方同意後使用捐贈精卵進行人工生殖所生子女,視為該受贈夫妻的婚生子女,捐贈者與該子女間沒有法律上的親屬關係,不得以具有血緣之理由,請求認祖歸宗,捐贈者亦不需負擔該子女的扶養義務,該子女也無捐贈者之繼承權。

從善意出發,國民健康署官網提供完整關於捐贈精卵的相關資訊

捐贈精子或卵子幫助不孕夫妻完成生兒育女夢想,但 在進行捐贈前瞭解流程、檢查、風險及法律規範,不僅是保護自己,也是對未來生命負責的態度。現行《人工生殖法》對於捐贈精卵有相關規範,包含知情同意、身體檢查及資料保護等,讓有意願捐贈精卵的民眾安心參與、減少風險。為便利民眾獲得正確資訊,國民健康署於機關網站提供相關資訊,民眾可至國民健康署官網首頁>健康主題>全人健康>試管嬰兒查詢。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國民健康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