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於近(2)日簽署行政命令,針對進口專利藥品及其原料藥課徵100%關稅一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說明,我國輸美藥品以學名藥及其原料藥為主,受本次關稅波動影響有限,整體評估對我國藥品產業影響可控,政府將持續與業者密切合作共同因應。詳細說明如下:
一、 美國於美東時間4月2日公布藥品232關稅行政命令,針對輸入美國之「專利藥品及其原料藥」課徵100%關稅,惟對與美國政府簽訂回流生產或最惠國藥價協議的企業,給予暫時性更優惠稅率;此次美方行政命令暫時豁免學名藥及其原料,不過將於一年內重新評估。
二、 根據我國藥品出口統計,我國輸美藥品以「學名藥及學名藥之原料藥」為主,113年學名藥出口額計約新台幣84.72億元,佔整體輸美製劑外銷產值86.5%;輸美原料藥出口額計約新台幣5.44億元,佔我國整體原料藥外銷產值9.9%,皆屬暫時豁免關稅範疇。故整體評估,美方本次關稅政策對我國現有藥品產業影響尚在可控範圍。
三、 我國輸美藥品1項為專利藥品,113年出口額約新台幣13.2億元,佔我國整體輸美製劑外銷產值13.5%。該業者除持續於國內生產製造外,已規劃在美投資設廠,進行海外市場佈局。
四、 如上所述,我國輸美藥品以學名藥為主,而行政院臺美經貿工作小組昨日已有說明強調,我國與美國已簽署的「臺美投資合作備忘錄(MOU)」及「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中,已載明學名藥及其原料豁免對等關稅,不過因後來美國最高法院於2月20日判決美國政府援引《國際經濟權利法》(IEEPA)課徵對等關稅的法源失效,美方目前正依《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重建法律基礎,因此ART尚未正式生效。我方會在美方法律重建過程中與美方保持密切聯繫,並積極因應美方301調查,以鞏固既有談判成果。
五、 我國對進口藥品並無課徵關稅,此次臺美關稅談判不致影響進口藥品價格,亦不致影響自美國輸入藥品之供應。另食藥署亦持續精進自美國進口藥品之審查程序,以提升民眾用藥可近性。
美國課徵專利藥關稅對我國製藥產業之影響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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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