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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防治法修正新制上路至今將屆滿2年,114年性騷擾申訴案件共3,656件,近6成發生在公共場所。為強化場所主人落實公共場所性騷擾防治,衛生福利部於今(6)日召開「拒絕性騷擾 場所要出招」記者會,除了說明修法後的執行成效外,並邀請績優場所主人分享實務推動經驗,號召更多單位投入性騷擾防治工作。會中針對境外性騷案件之處理,衛福部表示現行行政罰法第6條已有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應就具體個案認定,另性平三法112年已修正,有關航空業特殊工作型態之職場安全及性騷擾防治可更落實,以保障被害人權益。

為回應社會期待,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於112年8月16日修正、113年3月8日全面施行,不僅延長申訴時效、簡化流程、增加權勢性騷擾類型與加重處罰、明確場所主人責任,更完備被害人保護服務,營造性騷擾零容忍的社會環境。

根據衛福部最新數據,114年性騷擾申訴案件計3,656件,較修法新制上路前的112年2,525件增加約45%;114年調查成立案件數2,396件,較112年1,846件增加約30%。進一步分析性騷擾行為樣態,肢體騷擾仍為大宗,但比例從44%降為37%,言語騷擾則從14%增加至22%,顯見民眾對於性騷擾防治意識及求助意願確實有提升。

114年性騷擾申訴案件被害人仍以女性占92%為大宗,且6成被害人低於30歲,其中18至30歲者占45%最高,而57%發生在公共場所(含大眾運輸工具)。衛福部表示,為強化場所主人落實公共場所性騷擾防治,特別舉辦績優場所主人表揚計畫,114年經各地方政府推薦獲選績優場所主人計26家(名單如附件),本次記者會也邀請「台灣優衣庫有限公司」與「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2家指標公司分享實務經驗,期帶動更多場所積極投入性騷擾防治工作,提供更友善安全的生活環境。

為協助地方政府落實推動性騷擾防治工作,衛福部自113年起補助地方政府增聘65名性騷擾防治人力,114年地方政府接獲性騷擾申訴調查案件後,4個月內審議完竣比率達96.26%,較以往多於6個月內已見效率提升。

114年一般性騷擾裁罰案件計1,527件,較112年635件增加逾2倍;針對公共場所發生性騷擾事件之場所查核率更高達99.45%。此外,修法新增權勢性騷擾類型並加重處罰,114年權勢性騷擾案件計裁罰22件,以遏止權力濫用。

在被害人服務部分,114年地方政府共提供1,389人、計1萬574人次保護扶助服務,針對有服務需求之被害人,提供服務率達100%;衛福部亦開發短影音、懶人包、製作性騷擾防治宣導標語悠遊卡,強化對大眾宣導,並編製被害人權益保障手冊(網址: https://dep.mohw.gov.tw/DOPs/lp-1287-105-xCat-item005.html),確保被害人在申訴、審議及調解過程中,皆能獲得完整的資源與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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