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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菸味煞風景 為健康加分 112年11月15日起 擴大國家公園等遊憩地與公園綠地禁菸

  • 資料來源:國民健康署
  • 建檔日期:112-11-20
  • 更新時間:112-11-21

秋季來臨,是全家大小出遊賞楓、賞芒花踏青的好時機,許多民眾已經規劃帶小孩和長輩們一同出遊,卻怕出外觀光旅遊受到二手菸害,使原本增進健康的活動,變成很煞風景。為讓民眾享有健康無二手菸的優質休閒旅遊環境,配合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衛生福利部重新公告訂定「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1,由各級主管機關提報,前開除吸菸區外禁止吸菸之場所,並於112年11月15日生效。

保障非吸菸者的健康權 提升休閒觀光品質

本次國家公園等遊憩地與公園綠地禁菸規範,針對遊客較常駐足場所共計56處169景點,以及各縣市政府建置供公眾遊憩之公園綠地,列為禁菸範圍。請民眾依循禁菸標示與吸菸區標示,想吸菸的民眾,可以在禁菸指定區域之外,或在區域內所設之吸菸區吸菸,與其他遊客或休閒民眾有效區隔,保障非吸菸者的健康權,讓民眾到國家公園、風景區等旅遊時,都可呼吸新鮮空氣與吸收芬多精,舒暢身心,提升休閒觀光品質。

國民健康署提醒,依菸害防制法第21條規定,於禁菸場所吸菸者,場所負責人及從業人員應予勸阻;另在場人士亦得予勸阻;違規吸菸者依同法第40條處新臺幣2千元至1萬元罰鍰。

室外二手菸害下降,持續共創無菸環境

自103年4月國家公園等遊憩地及公園綠地實施禁菸規範後,根據國人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18歲以上人口之室外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率111年為42.9%,較103年之54.6%,下降11.7%,降幅達21.4%;此外,二手菸暴露者表示最常有人在面前吸菸的室內外公共場所依次為「馬路上、街上、騎樓等戶外通行場所」(24.5%)、「公園及風景區」(6.3%)2,顯示防制室外公共場所二手菸害,共創無菸環境,是當前亟需努力的目標。

世界衛生組織(WHO)表示,無菸公共場所可以保護不吸菸者,特別是免受二手菸害,另外還有許多其他好處,例如為吸菸者提供減少吸菸或戒菸的強烈動機,以及阻止民眾(尤其是年輕人)開始吸菸。無菸場所也有利於企業,因為有孩子的家庭、大多數非吸菸者,甚至吸菸者本身,多數人都喜歡無菸的清新環境3。

只要4步驟 你就是戒菸STAR

戒菸最好的方法,就是說戒就戒。只要依循STAR(明星)4步驟,你就是戒菸界的超級大明星:第1步Set(設定)-選定戒菸日,跨出戒菸步伐;第2步Tell(告知)-昭告親友自己的戒菸決心,爭取支持;第3步Anticipate(預見)-預期並了解戒菸可能遇到的困難,勇於對抗菸癮;第4步Remove(移除)-移除可能引起吸菸念頭的誘因,如菸品、菸灰缸等。

戒菸除了靠自己,民眾亦可至全臺約3,500家戒菸服務特約機構(醫院、診所、衛生所及藥局),由專業醫事人員提供適合的戒菸服務,也可撥打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讓專業的諮詢人員,透過電話的便利及私密性,共同討論如何克服生理戒斷症狀,幫助挺過戒菸過程中的不適,戰勝菸癮,成功戒菸,成為戒菸明星。

戒菸資源:

  • 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
  • 全國近3,500家戒菸服務合約醫事機構(查詢電話:02-2351-0120、網址https://ttc.hpa.gov.tw/Web/Agency.aspx)

參考資料:

  1. 公告訂定「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129&pid=17660
  2. 國人吸菸行為調查結果 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1718&pid=9913
  3. Driving the creation of smoke-free public places https://www.who.int/europe/activities/driving-the-creation-of-smoke-free-public-pla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