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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加發生活補助將全數於農曆過年前撥入民眾帳戶

  • 資料來源: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建檔日期:112-01-18
  • 更新時間:112-01-18
       行政院於 112年第一個上班日即核定投入 45 億元,針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生活補助延續加發 1 年,衛福部督導地方政府加緊作業,務求在農曆過年前及時入帳,讓弱勢民眾溫暖過年。目前已有嘉義縣、高雄市、花蓮縣、臺南市、新北市、臺北市、彰化縣、屏東縣、臺東縣、苗栗縣等10個縣市完成款項發放,餘12縣市亦將於農曆過年前1月19日發放款項,讓弱勢民眾在農曆年前感受到政府照顧的美意,溫暖過年。
 
       為簡政便民,針對低收入戶每人每月加發 750 元、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加發 500 元的生活補助民眾免申請,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檢核符合資格者,政府會主動匯款至民眾帳戶,存摺上會註明「行政院發」或「行政院補助」字樣,倘因特殊原因(如帳戶被凍結或列為警示戶)無法提供撥款帳戶者,則改以現金或匯票方式發放。
 
       衛福部表示,再次感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所轄公所共同努力,完成加發款項發放,農曆春節將近,衛生福利部1957福利諮詢專線諮詢,春節期間服務不打烊,倘有福利諮詢需求之民眾,可透過電話、網路或LINE管道進線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