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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境穩健開放,自10月13日起入境人員免除居家檢疫,改須「7天自主防疫」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
  • 建檔日期:111-09-29
  • 更新時間:111-09-2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9)日表示,經持續監測國際及國內疫情,疫情正以穩定可控方向發展,在評估國內防疫與醫療量能後,為邁向防疫正常生活,自10月13日零時(航班表定抵臺時間)起,入境人員免除居家檢疫,改須進行「7天自主防疫」,並開放相關邊境管制措施,以兼顧防疫、經濟、維持社會運作及國際交流之需求,說明如下:

一、每週入境總人數:試行每週15萬人次為原則。

二、自主防疫天數:入境日為第0天,進行「7天自主防疫」。

(一) 取消居家檢疫。

(二) 旅客入境前免於「入境檢疫系統」線上申報及免持國內手機門號。

(三) 取消開立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

(四) 停止居家檢疫之關懷追蹤機制、電子監督措施、健保註記及地方政府居家檢疫關懷服務等措施。

(五) 自主防疫期間應遵守之防疫規範:

1. 自主防疫地點以符合1人1室(獨立衛浴)條件之自宅或親友住所或旅館為原則。

2. 儘量避免接觸重症高風險對象(包括65歲以上長者、6歲以下幼童、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者等)。

3. 有症狀請在家休息,如無症狀且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結果才可外出、上班、上學,並應全程佩戴口罩。

4. 有用餐需要,得於餐廳內獨自或與特定對象共餐。離開座位時及餐點使用完畢後應立即佩戴口罩。外出期間有飲食需求可暫免佩戴口罩,用畢後立即佩戴。

5. 禁止前往醫院陪病、探病,建議延後非急迫性需求之醫療或檢查,並避免前往長照機構。

6. 確診之輕症個案可於加強型防疫旅館/集中檢疫所或原自主防疫地點(不含一般旅館)進行居家照護。

三、檢測措施:

(一) 入境時,維持由國際港埠現場工作人員向2歲以上旅客發放4劑家用抗原快篩試劑。

(二) 檢測時機:

1. 入境當天或自主防疫第1天(D0/D1)檢測1次。

2. 自主防疫期間外出前,需有2日內快篩檢測陰性結果。

3. 自主防疫期間有症狀時。

4. 檢測結果不追蹤,如快篩陽性則依公布之自主防疫指引辦理。

5. 考量家用快篩試劑之適用對象年齡限制,未滿2歲者,其自主防疫期間無需執行快篩檢測。

四、交通方式:

(一) 入境前14日內有疑似COVID-19症狀旅客,請主動於入境時通報疾病管制署之機場/港口檢疫人員,依檢疫人員評估,配合於國際港埠唾液採檢及優先搭乘防疫車輛。

(二) 無症狀之旅客,開放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五、全面恢復免簽證待遇機制,非免簽國家開放「一般性社會訪問」及「觀光」,且同步取消旅行團限團令。

指揮中心強調,配合邊境開放,請入境人員務必遵守各項防疫措施,並於自主防疫期間配合相關防疫指引所訂規範,如快篩陽性應儘速就醫,透過遠距/視訊診療、委由親友或由地方政府衛生局安排至診所或負責居家照護之責任院所(含衛生所)評估快篩陽性結果。確診後,如有就醫需求,可自行開車、騎車、步行、家人親友載送(雙方全程佩戴口罩)或依地方衛生局安排就醫。就醫時,請佩戴醫用口罩且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以降低疾病傳播風險,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