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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哺集乳室獲9成滿意度 媽咪最愛百貨公司

  • 資料來源:國民健康署
  • 建檔日期:111-05-10
  • 更新時間:111-05-10

為方便媽媽外出哺餵母乳,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規定,特定公共場所應設置哺集乳室,同時鼓勵業者自願設置哺集乳室,至110年底全國已達3,800處哺集乳室,包括依法設置2,572處及企業職場、學校、醫療院所1,228處,較109年增加100處。

外出旅遊超便利 媽媽可以安心逛百貨公司

依國民健康署109年調查顯示,58.2%產婦曾使用公共場所的哺集乳室,其中以「百貨公司」(72.5%)使用比率最高,其次為「交通場站」(30.7%)、「醫療院所」(24.6%)及「量販店」(19.6%);此外,對於哺集乳室管理和清潔的滿意度高達91.7%。

對此,新手媽媽林小姐表示非常便利,外出旅遊可先瞭解飯店、旅館或附近哺集乳室位置及環境,如果遇到寶寶肚子餓或需要換尿布時,可以很快地找到哺集乳室。此外,哺集乳室內備有洗手台和酒精,不但可以讓媽媽先清潔消毒,還備有舒服的靠背椅可以舒適且安心地哺乳。有些哺集乳室還會提供尿布台,方便幫寶寶換尿布,讓媽媽外出旅遊也能安心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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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讓媽媽外出活動或出入公共場所時更方便哺乳,「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規定,達一定面積之特定公營場所、鐵路車站、航空站、捷運交會轉乘站、百貨公司、零售式量販店、觀光旅館、鐵路對號列車及高速鐵路列車等,應設置哺集乳室供民眾使用,以提供友善母乳哺育環境。

準爸媽們若有即時搜尋公共場所哺集乳室的需求,國民健康署也建置孕產婦關懷網站服務(https://mammy.hpa.gov.tw),提供依縣市別查詢公共場所哺集乳室位置及相關衛教資源。另設有孕產婦關懷諮詢專線0800-870-870(華語、台語、越南語及印尼語免費電話諮詢服務),由專業人員協助解答您哺乳及育兒問題,歡迎新手爸媽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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