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 facebook
  • line
  • twitter
  • 列印
  • 回上一頁

為有效管理輕症個案,指揮中心調整居家隔離/檢疫對象之採檢措施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
  • 建檔日期:111-04-19
  • 更新時間:111-04-1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9)日表示,鑒於國內社區疫情持續擴大,每日新增居家隔離對象持續大幅增加,為維持居家隔離/檢疫對象之管理品質,兼顧風險管控,經諮詢專家後調整居家隔離/檢疫對象之採檢措施。

指揮中心說明,自今(2022)年4月20日零時起,研判為確定病例密切接觸者之居家隔離及表定航班抵臺時間入境之居家檢疫對象,其採檢措施調整如下:

一、居家隔離對象:經疫調匡列為接觸者時,安排1次快篩或PCR,如為快篩陽性則以PCR確認;另原於隔離期間第5-7天、隔離期滿當日(第10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2、4天實施之4次快篩,調整為隔離期滿當日執行1次快篩,另提供其備用快篩試劑1支,於出現症狀時使用。

二、居家檢疫對象:原於檢疫期間第3、5天、檢疫期滿當日(第10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2天、4天實施之5次快篩,調整為檢疫期滿當日執行1次快篩,另提供其備用快篩試劑1支,於出現症狀時使用。

指揮中心指出,考量家用快篩試劑之適用對象年齡限制,未滿2歲之居家隔離/檢疫者,其採檢措施以PCR檢測;另如有無法自行操作快篩之民眾,將由地方政府安排人員協助進行快篩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