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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疫苗接種者權益,自110年5月5日可申請COVID-19疫苗接種假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
  • 建檔日期:110-05-05
  • 更新時間:110-05-05

為強化接種COVID-19疫苗意願,擴大防疫效果,並保障疫苗接種者權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5)日宣布,自即日起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假。勞工或公務人員前往接種疫苗及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均得申請疫苗接種假。請假者檢具疫苗接種紀錄卡申請即可,無需就診或其他證明。

指揮中心表示,為保障勞工或公務人員接種疫苗者權益,已邀集勞動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銓敘部及法務部等機關研商並形成共識,除確定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假外,另針對勞工或公務人員請假者訂定相關權益保障措施,包含勞工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公務人員不得因此影響考績等事宜。

指揮中心強調,疫苗接種假是給予勞工或公務人員接種疫苗或產生不良反應時請假多一種選項,雇主或機關不能對受僱者或公務人員有任何不利之處分或對待。相關資訊勞工請洽詢勞動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公務人員請洽詢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培訓考用處(02)2397-9298分機507、510、512、538、556或銓敘部法規司(02)8236-6666分機6475、6477、6478。

自110年5月5日可申請COVID-19疫苗接種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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