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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重症病人治療,食藥署核准瑞德西韋藥品輸入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
  • 建檔日期:109-05-30
  • 更新時間:109-05-30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30)日表示,為保障國內病人接受治療之權益,並積極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可能的發展,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今(109)年5月29日邀請國內藥學及臨床醫學專家召開會議,討論瑞德西韋(Remdesivir)藥品之查驗登記申請。

指揮中心指出,鑒於瑞德西韋(Remdesivir)的療效及安全性已有初步證據支持,且國際間亦陸續核准該藥品使用,基於國內公共衛生需求、醫療利益與風險平衡,與會專家建議,食藥署可依據藥事法第48條之2規定,有條件核准該藥品專案輸入使用於重度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的病人,該藥品輸入後,藥商仍須執行風險管理計畫,以保障病人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