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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沒有終點只有堅定前行~衛福部陳部長公開信

  • 資料來源:醫事司
  • 建檔日期:108-08-26
  • 更新時間:108-08-26

醫師納入勞基法之議題,除醫師本身勞動權益的考量外,因醫療具有公益性本質且涉及民眾生命與健康,加上醫師傳統養成訓練制度與醫病關係的特殊性難以切割,故爭論多年始終無法取得共識,然而,醫護人員的健康與權益,同為醫療品質的重要基礎,而人才的培育與久任,更是醫療體系永續發展的根基,因此,自105年新政府上任以來,衛福部立即與勞動部合作成立推動小組,邀集相關團體與專家共同密集討論,逐步釐清工時、職災、退休、聘僱契約等適用問題及可行性,並就住院醫師與主治醫師之不同需求,進行勞動權益保障事項規劃,積極推動相關法制作業與配套措施。終於在今(108)年3月12日由勞動部正式公告,針對自主性與選擇性較受限制之住院醫師,將自108年9月1日起適用勞基法,至於,自主性高的主治醫師,考量目前勞基法的架構與規定,給予醫療特殊型態之容許彈性有限,斷然納入勞基法恐衝擊醫病關係、病人就醫權益與偏鄉醫療服務,故衛福部已同步推動醫療法修法,增訂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專章條文,將工作契約、職業災害補償、退休制度及醫療業務風險保障等納入規範,草案目前已陳報行政院審查完竣,後續將由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實施。

醫師納入勞基法的首要挑戰,便是工時問題,因此,為使醫療作業能逐步調適,本部參考美國住院醫師工時規範並與國內醫學教育專家、相關團體共同討論取得共識,於106年3月發布「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並於同年8月正式實施,調降住院醫師工時,規範輪班制者每班不超過13小時,非輪班制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10小時,每次勤務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28小時,但期間應有休息;總工時則以每4週320小時為上限。此外,並針對大型教學醫院就現行工時指引落實情形、排班等實務運作問題進行輔導訪查,另擬定定期契約範本、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約定書範本等,協助醫院完成入法前之各項準備工作。當然,人力是另一項重大關鍵,尤其是內、外、婦、兒、急診五大科人力問題(俗稱五大皆空),我們積極推動了多項配套措施,包括訓練制度的調整、薪資的獎勵、醫療輔助人力的增補、生產事故救濟及醫療糾紛處理機制的改革等,到去年底,五大科住院醫師招收率均近乎滿招。再加上法規之檢討與修正,包括報備支援程序的簡化、遠距醫療的法規鬆綁與推動、修正醫院評鑑基準等,也使人力的運用更具彈性與效率。而外界擔心的衝擊偏鄉醫療人力的問題,我們也透過擴大辦理醫學中心支援偏鄉獎勵計畫與醫學中心評鑑制度,讓離島及偏遠地區的民眾也能獲得醫學中心級的服務,到今年底,除南投縣因其地理交通特殊性,採取區域聯防任務分工模式,其餘本島各縣市均會有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而離島及恆春等偏遠地區的醫院,也能提供及時的心血管、腦血管急症處置。

醫師勞動權益入法,是項不容易的挑戰,除須權衡勞動權與就醫權之間的平衡,更有賴全體醫界的共同努力,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是回應受僱醫師之殷切期待,也是落實蔡總統政見的第一步。至於醫界擔心住院醫師在納入勞基法後,可能因為工時限制,產生臨床訓練不足的問題,長久以來,在我國醫學教育下所培育的醫師皆深具積極主動學習的熱忱,並以病人照顧為優先考量而不計較工時,惟為使醫師職業生涯長遠發展,仍應保障其於受訓階段之適當休息與勞動權益,故優先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適用。但為確保住院醫師訓練品質,本部已調整專科醫師訓練計畫,擬訂專科訓練應完成之學習項目、案例數及學習里程碑,並建立以核心能力為導向之學習成效評量方法。

年輕住院醫師是國家未來的希望與資產,我們寄予厚望,而對於其餘受僱醫師相關權益,將會在醫療法修正案中給予保障,衛福部也會持續推動改善醫療環境,落實所有醫事人員之權益保障措施,確保病人安全、提升醫療品質並使醫療體系永續發展,成為全球醫療的典範國家。